闫诀心中无名升腾起了黑色的烈焰,在幽暗的夜空下,他开始寻找那个抢走他女朋友的男人。
这不是所谓的抢女友的桥段,那些桥段失败者都不会死亡,只是落寞地去寻找下一个,但这里不一样,当闫诀尝到生命交易的甜头以后,他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这种可以拿捏别人生命的感觉是比毒品更严重的上瘾物。就算闫诀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可到了危急关头,让他忍无可忍的时候,他还是会豁出命去,去用生命守护一些东西,即使那个东西一文不值,他也会暴怒地自己跳进熔炉里,然后奋力燃烧尽所有的生命。
夜空璀璨下,一个人对着另一个人说道,他们的声音压的很低,好像害怕这个世界听得见。
许多年前,木心由衷写下了一句话:从前的日色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可到了飞速发展的现代,你一生只喜欢一个人的话,却得不到别人任何的称赞,人们看着你,只会嘲笑你为了一个人赔上了自己的青春,于是你开始害怕,开始畏缩不前,觉得不安和困难,就迅速地拿出剪子剪个一干二净,唯恐自己的时间被无端地浪费,于是你赶紧放弃掉,衣角翩翩地去寻找下一个倒霉鬼,这样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放弃,你开始……慢慢地安心,越来越心安理得,反正我隐藏的深,往后的人都不知道前任的悲催和煎熬。
可……就在那幽幽窄窄的时间隧道中,其实那也是“他”的时间和青春啊!他就这样被你轻而易举地放弃,像一只沙皮狗一样被你踹进海浪中,让它自生自灭,从此它的生死与你无关。
可是,等这只沙皮狗真的从海水中逃出来的时候,它就再也不会对你伸舌头和摇尾巴了,它会用干涩的眼睛望着你,就像丧家之犬一样。
闫诀从阳台起身,赤着脚再次踩过玻璃碎片,一粒粒尖锐的玻璃渣刺痛闫诀的皮肤,渗出鲜红的血液,可闫诀丝毫没有在意,他整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复仇所驱使的。
他的父母已经死在了那间老房子里,他的朋友如今为了一份工作可以无情地谩骂和套路他,难道老天真的要让他一无所有吗?连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都要抢去吗?
正是如此,闫诀心中升腾的复仇心焰不光为了男女情爱,还为了自己仅存的尊严。
深夜的家中,闫诀给自己下了一碗面,还煎了两个鸡蛋,在黑夜中,他大口地往里咽,也没咀嚼就通通咽到了胃里,眼泪簌簌滑进汤面之中,等到闫诀吃完了面,他摸着自己的肚子,像是安慰自己的小孩一样,对着它说:“和我在一块,让你受苦了。没能让你吃饱饭,对不起哈。”
卑微地给自己的肚子道歉后,闫诀点燃了一颗香烟,在深沉的夜空下,他叼着烟,从衣柜里换上自己最昂贵的西装,用卫生纸擦掉深入皮肉的玻璃渣和流出的血液,穿上父亲留给他的一双漆皮棕色鞋,堂堂正正出了门。拥抱他的是无声无息的永夜。
生命交易所
萨麦尔轻轻关上了房间的门,踌躇了一会,本来在这里打开它是极为不安全的,但内心的好奇和冲动还是压迫他打开了那个信封,一张古朴的纸张被萨麦尔抽出来,如果没猜错的话话,这是东汉末年的“蔡侯纸”。
历史穿越到中国古代的东汉时期,那时候,蔡伦已经研究出来造纸术来,只是那时候“洛阳纸贵”,只有王侯将相才可能用纸来书写,大部分人都还是用竹简来书写。而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曹操是完全用的起纸张的。
如果这真是来自两千多年前,那么,这只可能是这封信穿越了时空,平常的信封根本不可能保存到这个时期。
信上的墨迹很重,可见那个人写这封信的时候很着急,毛笔粗鲁地蘸着墨汁,带着狂意写成的书信。
只是匆匆扫了一眼,萨麦尔就急忙忙地把书信一折,从沙发上拿起打火机来,想要直接把它烧成灰烬。
火苗在萨麦尔手心里燃烧着,突然,萨麦尔直接一下子聚拢了自己的手,硬生生地掐灭了
火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而且……书信还没燃烧完……
萨麦尔打开手掌,发黄的纸张的边缘已经变黑了,字也差不多被燃烧干净了,这样老旧的纸张上,只有一个字。
信!!!
萨麦尔看着这个字,心中百感交集。
这是一封来自两千年的书信,写信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回信的人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没错,这是萨麦尔写给自己前世的信。在平常人看来最普通的一次通信,殊不知会引发多么大的惊涛骇浪啊!
当历史已经成为定局,这一封信却足以颠倒乾坤,扭转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