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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间谍?
作者:明樱龙本章字数:2863更新时间:2020-04-30 09:41:06

擎天如同鬼魅一般跟着五人。他对那些电子元件很熟悉,甚至很敏感。防空洞内的发现和发射塔下的发现足以证明时空穿梭机真的存在。而且在龙之国鼻子底下做得如此隐秘。这难道就是某些国家的科学阴谋。谁说科学无国界?

擎天曾看过某些传闻,关于上个世纪末,龙之国的人口凭空失踪的事件。或许就与祖父有关。难道祖父是个间谍?擎天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还觉得委屈和气愤。

擎天待五人下了山,而且已经走了很远,放下沉重的包袱,继续当隐形人。

明樱龙等五人从来时的路,一直到了松树林。这满山的坟孤头,让人不寒而栗。天还是那么热,没有一个人感觉到热。那三个人此刻已不见。回去的路上,明樱龙想起在山洞内看见的闪光。所以跟易教授说了,易教授边走边感叹道:“在洞内,我有种被人监视的感觉,但不包括我们的人。所以我没说太多,既然出来了,而且没有一个人出现幻觉,是吧?”

  其余四人都没有否定,所以易教授此刻很是兴奋。

  “我去之前,就给自己起了一卦。这一卦称作咸。咸阳的咸,也是感觉的感。感下无心,就是咸字。”

  “教授会说文解字?”明天感兴趣道。

  “我是教哲学的,西方哲学和东方哲学都有涉猎,对易经更是敬畏啊!古人推崇,我自然也不例外。这人生经历太多坎坷波折,有时候困惑太多,积郁心中,实在苦闷至极。所以这二十几年,我从未放弃研究易经。”

  “教授说得似乎有道理。我也得了不少书,讲道理,论心境的书我看的不多。听您这么一说,有困惑的时候,专研易经就是一途啊!”

  “哈哈!老哥,你说话有些文绉绉哦!我俩这么说话,倒是像古时穷酸秀才一般,不知孩子们会不会笑话咱们?”

  “他们都是念过书的,自然听得懂,不会笑话的,教授继续说那个咸字!”

  “咸,是易经的一卦名。感应的感,必须心有所感,才会有感应,无心之感,就是咸的意思。什么叫无心之感呢?事物本来面貌就是那个样子,你不想,它也存在着。你不看,它也在那放着。你不闻,议论它的人始终都有。换句话说,你不行动,不去实践,不去品尝,就是无心之感。”

  “易教授,你能不能再解释清楚一点儿吗?我没听太懂?”明樱龙一直再听。易华嘻嘻说道:“无心之感就是不能凭主观意识去判断,去思考问题。你明白了吗?”

  “如果是凭着主观意识去判断,那就是有心之感了?”

  “算你有悟性!”易华夸了一句道。

  “嘿嘿!易华说的对吗?教授?”

  易教授哈哈笑道:“你们俩说得都对,别说,你们俩将来都可以继承我的事业了!”

  “爸!我才是你的闺女!继承也和他没半毛钱关系!”易华气鼓鼓地说道。

  明樱红笑道:“那万一小龙成了易教授的学生了呢?”

  “那他也不配,必须经过我同意!”

  “这丫头,说得就是小孩子话!”

  “在你看来,我本来就是小孩子!我是小孩子,我骄傲!我自豪!”

  “呵呵!”明樱红捂嘴而笑。

  明樱龙说道:“教授你继续说!”

  “话说这个咸卦,既然是无心之感,那就是让我亲自去看。所以我就去看喽!每卦有六爻,当时我得到的是二爻。首先卦辞说:亨,利贞;取女吉。其次爻辞说:咸其腓,凶,居吉。这两句就是易经每一卦和每一爻的解释。我试着给你们解释一下。亨,指的是亨通,此去顺利。利贞,解释为有利于得到真正,真实的信息,取女吉指的是带着女孩子去没问题。所以,老哥当时做出的决策正好符合卦辞。”

  “我没多想别的,就觉得人多力量大。何况樱红前一阵子的梦游不能不去看看,到底有什么名堂。”明天如实说道。

  “我继续解释,你们好好听着,咸其腓,脚长在我们的身上,我们想走到哪里就走到哪里!但是这样一来就很凶险了。最好是待在家里不要乱走,这样才安全。总之一句话,去探索没问题,带上闺女们去也没问题,但看住自己的脚,不要瞎走!但我们还是乱走了,去山上勘测铁架子,实在太危险。那三个人肯定与闹鬼事件有关。”

  “那女人我总有种熟悉的感觉。”明天隐约中想起了那个女人。

  “是吗?”易教授狐疑。

  到了自家香瓜地,明樱龙摘了十几个回去吃。晚上饭是明樱红和易华一起做的。芸豆炖土豆,辣椒炒鸡蛋,拌黄瓜凉菜。五个人吃得非常饱,明樱龙收拾饭桌洗了碗。

  或许是明樱龙对易经很感兴趣,问了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还玩了一会儿猜字解字。明樱龙觉得太神奇了,所以他有了一个萌生学习易经的想法。

  但易教授算道:“你的事业与易学无关,但你以后会因易学而闻名。”

  易华听着父亲的断卦,不服气道:“我呢?爸爸!你算算!”

  “我不是早就算过了吗?闺女!”

  “那不算数,我不想当老师!我更不想当大学老师!我要当演员!”

  “啥?易华你要当演员,演员很好吗?”

  “哼!你管我!”易华又不搭理明樱龙。

  就这样易教授在明樱龙家里住了五天。五天后易教授带着易华回鲁南。易华依依不舍拉着明樱红的手,不想说离别。

  在易华心里,明樱红像个温柔的姐姐又像个妈妈。她也想妈妈了。

  几天后的傍晚,明天上山看见了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女人,她是那么的咋眼,坐在自家窝棚内吃着瓜。披肩长发,身下黑色体型裤。

  “你是谁?不知道这香瓜是别人家的种的吗?”

  “我家的瓜,我吃还——”女人转过身时,明天看着眼熟,呆愣当场。两人都不说话,半晌没人打破这寂静的气氛。明天的所有情绪如今想要释放,却又觉得无力。“明哥,你——还好吗?”女人还是先张开了口。明艳的红嘴唇,还有那修长的指甲。明天真不敢认了,当初那女孩穿着花格子衬衣倒在地上的那一情景,现在想起来历历在目。

  “孟——枚?真的是你?”

  女人的余韵犹存,如今这身打扮,倒显得时髦年轻了许多。

  “明哥是我!”

  “回来还走么?”

  “明哥,我——我又结婚了,是合法夫妻。我不——”

  “我知道!”

  女人惊愕道:“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是小龙跟你说的?”

  “小龙也是你儿子,你不想他吗?”明天质问道。

  “我——”女人低下头,似乎是在抽泣。然后她又抬起头痛苦说道:“我想,但我不能伤害小剑!小剑是我和志飞的孩子。他现在还小,志飞还不知道我们的事情!所以我不能和小龙相认!你懂吗?”说完,她已经泪流满面。

  “那你这次来是——”明天无法责备孟玫,因为她的青春给了自己。他还能奢求什么呢?要说报答,两人似乎毫不相欠。谁也不愿谁!

  “明哥,我就是过来看看你,我现在在靠山村附近住!”

  “你怎么住在那儿?”

  “我们单位临时驻扎在这里,我这个职员自然跟着过来。”

  “你现在干什么工作?”

  “我就是记个账,记录,写个总结论文什么的。也就是助理。”

  明天没再细问,哦了一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孟玫说天要黑了,面也见了。所以就要走。

  “你前几天是不是去东山上的松树林了?”明天似乎想起来什么。

  孟玫转过神来,问道:“明哥,你为什么要这么问?什么松树林?我没去过。”

  看着孟玫神色不坦然,甚至有些慌张地走了。明天怅然,这算什么呢?自己好心救了女子,然后女子以身相许,并生下一子,然后就走了,多年杳无音信,如今相见不如不见。这种痛苦何时能结束?可怜的儿子,他又想到了闺女,可怜的闺女。总之孩子无辜又可怜,那易华的母亲是不是更无情了,孟玫能如此委身于自己,是因为落了难,她算有情却无义。

隐形人擎天,似乎知道了一个隐秘,那就是孟枚可能也是个间谍。和祖父一起共事的四人,从大学毕业到参加工作,都经历了怎样的改变?擎天眼里容不得沙子,如果祖父是间谍这个事件是事实,那么擎天坚决去问问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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