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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大比(二)
作者:书无颜本章字数:2275更新时间:2019-09-21 23:48:52

时算者穷也,棋盘之上,或是堂堂正正之势,或是诡道阴谋之计,皆是如数上演,可是双方棋力也是相差仿佛,所以一直到了后期,依旧没有谁露出一丝劣势。

就当所有的人以为这场比试将以平局收场之时,王仲却是嘴角一勾,手指轻捻棋子,对着身前的沈武神秘的说道:“承让了。”

说完,也不等沈武有所反应,就将自己手上的棋子,一指按在了天元之上,牵一发而动全身。

天元,身处整张棋盘的中心,所以一般围棋都不会选择这个地方为起手点,所以自然也不会对这个地方多加留意,因为此地身处白龙与黑龙的交界点,无论是谁下在那里,都会被对方一口吞噬。

可惜,王仲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自从开局之时起,就一直在这天元位之上布局。

此刻一招将出,犹如山崩地裂之势,向着沈武的黑龙杀去,因围棋之中的对杀规则,如果有一处可以犹如十字形,可以互相杀害对方棋子的地方,必须在别处落子之后,方能再落其位。

毫无疑问,王仲一指既出,那便是必杀之局,一子落而半龙俱毁。

白龙转瞬之间,便被黑龙拦腰截断,场面颓势已显。

沈武盯着面前局势,沉默的捏着手上的白棋,良久方才深吸一口气,将白棋放入手旁的棋盒之中。

“义兄高明,我不及也!”沈武看着场上的残局,对着王仲拱了拱手说道。

这一声义兄自然是没有叫错,王仲的父亲与沈武的父亲既是同窗又是挚友,虽然因为官职而不能常见,但是双方在年少之时也早有约定,若是双方生的是一儿一女便结为夫妻,若是同儿同女便义结金兰,恰好,他们也只有王仲与沈武两位孩子,自然便结为兄弟了。

这一声义兄倒是没有叫错。(ps:若是问我为什么沈武的父母不将他托付给王家,这个问题作者自然想过,但是在杭州有亲人,若是将沈武交给王家,那不就是看不起自己的亲人吗?)

“只是愚兄一时侥幸而已,过奖了!”王仲听到沈武的话之后,谦虚的说道。

沈武闻言撇了撇嘴,厉害就是厉害,还谦虚什么啊,这人还是像以前一样没劲。

当时沈武与王仲第一次见面之时,是王仲随着王柩夷一起前往扬州的时候认识的,那时沈武也是非常好奇这个素未谋面的义兄,所以也很激动,但是见到之后却是卸了一口气。

当时的王仲就如同书呆子一样,让他觉得无法亲近。

沈武对这个王仲的感官一直如此,或许是家庭的原因,沈武的母亲是一个江湖女子或者说是一个军方世家,所以性格重是直来直往,最讨厌这些寒暄应付的人。

这一点从他第一次到杭州后,将他堂兄俞柳打击的拉不下面子就可以看出来,但是俞柳也是提前知道他的性格,所以也没有太多在意,否则就算俞柳的面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与他交谈下去的。

而王仲恰恰相反,母亲是个大家闺秀,加上其父,也时常教导他,所以倒是有时候显得有些死板,相较而言,两人的性格倒是相差甚远。

这也是沈武虽然来到杭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王仲才是刚刚知道的原因。

“第一局,子衿队获胜!”响亮的声音,向着台下传去,而此时围在台下巨型棋盘旁的人群也才恍然回神,实在是这局太过精彩,他们都不是像封长生一样不懂围棋,围棋君之儒雅,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接受过专门的学习的,虽然棋艺不高,但是看懂棋路,倒还是绰绰有余的,也正以为如此,他们才为王仲的棋艺感到惊叹。

或许明天,这场棋局便会像封长生当初的诗句一样,传遍整个杭州。

···

第一轮结束,第二轮也随之开始了。

第一局虽是封长生一方赢了,但是第二局仍是沈武出题,这也是擂台规则的一部分。

或许是沈武知道封长生的强项是写诗,又或许是他想将封长生留作最后一轮的对手,所以他选择的是“书法”!

听到沈武说出这两个字之后,封长生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么尽挑一些我不会的,从第一局的围棋到现在的书法。

君子四艺,琴棋书画,封长生可谓是无一不晓,无一可通。

琴瑟、围棋、书法、绘画,现代人没事学这些干什么,封长生也就只是到了古代之后,没有任何的游乐设施,加上因为读书的需要,学过一些围棋和书法,至于琴和画,抱歉,封长生表示他也想学,但是没有时间,也没有人教啊!

与书法照着字帖练,围棋只需要知道规则就可不同,这古琴,与绘画若是没有老师在一旁教导,你自己就算是练上十年,怕也是见不得人的。

说起书法,封长生这一队五人之中,也就只有王仲与李洛儿的书法超绝了,王仲是知府之子,这字体自然是他亲自教导的,而能成为知府之人,字体也自然不会差到那里去。

而李洛儿自然不用说了,从小在爷爷身边长大,而她爷爷更是闻名天下的李公,若是她的字不好,怕李公也不会将她放出来。

毕竟古代便有见字如人的说法,虽然有点不科学,但是却深得各位学子的认可。

这场比试的方法也很简单,只是一人写出两个字,然后让大家鉴定便可,也最为公正。

至于是什么字,那便随意而定,没有限制。

纸是江南宣纸,笔是普通的狼毫笔,但是写字的人却并不简单。

若是想要写出一副好看的书法,那么心境是必须的,而能在擂台之下如此多人的注视之下,写出超长发挥的字,更加的不容易,若是平静不了自己的心境,说不定,连自己平时的半成功力都发挥不出来。

当然这也是对普通人而言,虽然李洛儿是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写字,但是可能是性格使然,并没有怯场,很快就镇静了下来。

与之相比,沈武却是更胜一筹,几乎是没有犹豫,在纸墨端上来之后,研磨提笔,手如龙蛇,笔走蜿蜒,腕虽动,肩却稳如泰山,一动不动。

不多时,便收笔而起,抖墨回身。

在沈武写完自己的字之后,还有时间细细打量着李洛儿。

笔如风,腕如龙,眼如刀,肩似削,非常标准的书写方式,但是真正能露出神髓的却也不多,很显然李洛儿就是其中之一,沈武暗暗点了点头,看来杭州的天才也是不少。

收笔挺立,李洛儿手中的毛笔在打了一个笔花之后,准确的落在了笔架之上,在看见沈武还在盯着自己的时候,轻哼了一声,随即看向自己的宣纸。

“玲珑”二字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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