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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归途二
作者:石怀玉本章字数:3110更新时间:2017-09-12 09:15:16

月夜的朦胧,让赵烈梦到了曾经的草原,那一望无际的荒野,却傲立几个小小的蒙古包,那里似乎有一个姑娘,在静静的等待心上人。

勇猛的小伙子,被微风吹拂着,望着那个姑娘,抓耳挠腮。篝火中的火苗,燃烧着青年的犹豫与激动,自然也映衬着姑娘的脸蛋儿与心事。

赵烈似乎就是那个青年,那淡淡的云雾,追逐着皎洁的月光,却似乎徒劳无功。一切仿佛都在哀愁,哀愁如同姑娘的心事,我勇敢的人儿你为何还不来?

焦躁,却仿佛少年的犹豫,我到底该不该去迎娶我最心爱的姑娘?

当小伙儿唱起自己最爱的歌曲,似乎一切都变得那么甜蜜,风儿裹挟着歌声,飞过辽阔的草原大地,轻轻地扑打在女儿家的心上,那厚厚的毡房却永远也遮不住小伙儿的歌声。

那匆匆而来的云朵,此时又匆匆而去,霎那间便来到姑娘的身边。那明眸皓齿,透过珠帘诉说着一切心事。手如柔玉雕刻一般,洁白无瑕,她轻轻拉起他的手,一切便在这时,烟消云散……

清晨的阳光依旧那么朦胧,地平线的远方,只有枯萎与远山,虽然没有草原那般静谧,但是也是和乐完美。

赵烈前世是活在草原的汉儿,他的能力,是泰山给的,而他的心胸与梦想,却是草原给的。

这么多年了,赵烈从来都没再梦到过草原,也没再见过那样的天空。一切都随着前世的惆怅,变成了永恒的乡愁。

他家先祖是从内地逃荒过去的,在那里生活着的,还有个已经八十多岁的老爷子。如今,已经成了再也不曾提起的回忆。

那个姑娘,他从来没见过,也从来没能梦到过那么美的画面。

车厢里有些拥挤,三个小姑娘搂着赵烈的身躯与臂膀,每人都顶着一个小小的黑眼圈,似乎这里并非她们理想的睡眠地。

前所未有的舒适,似乎都来自于女子的体香和柔软。赵烈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美美地享受着前世不曾拥有的一切。直到现在,方才明白,为何他们都说女子的肌肤,能掐出水来。看来亲身感受与他人叙述就是不一样,以后得多接触接触才好。

驿站往西十五里,便是一处破庙。与其说是破庙,不去说是自打开始便是随意搭建的。人们喜欢博|彩头,从一些不相干的小事上来看自己的事情是否能成败。所以人们总是喜欢逢山拜山,遇水祭水。

队主远远就见了庙,心里很是欣喜,他二话不说,策马便奔了过去,独独留下两辆车马与赵烈一人牵着马悠闲踱步。

庙前倒是有些人在祭拜,在这个佛道两教人加起来都比正常人口多的时代,很是正常。一般为了掩人耳目,一般的刺客与探子耳目也都会以佛道两教的面目现世,意图混淆身份,达到一定的刺探目的。

赵烈拴好马匹,又让马车的车夫将马车停在道旁,安置妥当,方才步入庙中。

队主身着一身紫色束身服,双袖略长且有宽袖口,威武不失大气。而赵烈则穿着一身青色宽袖袍服,料子是锦的,仔细看去,会看到周身有一种神兽,被巧妙地绣在内层,而整件衣服有三层,保证了冬天暖和,又保证了时尚美观。其实就是江陵里,萧叶若给赵烈选的衣服。

队主见了神像,便跪了下来,甚至还没过院门儿口。赵烈愣了愣,旋即跟着跪了下来。队主拜了三拜,而后站了起来,赵烈跪拜完了,也跟着队主的动作,往院子里走。

直到堂内,再跪拜一次,就成了三叩九拜的大礼。

队主再拜道:“愚张圣字宏祖。”接着看向赵烈。

赵烈连忙说道:“愚赵烈字子陵。”

“愿以天地为命,歃血为盟。此生以兄弟相称,日后永世为亲,誓不与相违背!”队主很是虔诚,举手投足都显得很是郑重。

赵烈虽然并不看重这种仪式,因为心诚则灵,如果这一生真的将两个人绑在一个战车上,需要的则是一生的容忍与付出,而并非一句兄弟就什么都埋在了当日的乱坟岗里。

从来不见棺材不落泪,这就是赵烈的性格,想要打垮他,亦或是与他结交,不能就乐乐呵呵地假装称兄道弟就完事了,得用行动证明。

一辈子的时间很长,但是这样的时间能经得起几次狐朋狗友的打击?他并不记得别的,他只知道当年那些小混混称兄道弟的,现在都在人家的地沟里掏粪,脏兮兮的模样,一辈子也不会让人瞧得起。

曾经的经历历历在目,他又不是小孩子,分的清真假。队主……应该是张圣紧紧抓住赵烈的手,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转,想说什么,却一直忍着,生怕眼泪流下来。

……

旧梁河州以北便是长安,也便是几人分别的地方。临走前,张圣一直要将自己身上的银钱塞给赵烈,算作是兄长的心意,赵烈虽然固辞不受,却抵抗不了他的身板和巨大的力气。只能交给萧叶若收下。

这时再不说什么,以后恐怕没什么机会了。赵烈上前一步,作揖道:“兄长,弟这几日日思夜想,有时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想等我安顿了家里事,一定要与兄长往来山川,共图大事!”

张圣毫不犹豫便答应了,临行前则一步三回头,不舍的泪水,在一个一米九的汉子的脸上,显得那么不合时宜。赵烈则只能抱拳苦笑,什么都说不出。

有那么一瞬间,赵烈有些懊恼,懊恼自己经历了这么多,却给不了一丝一毫的承诺。有时候想想萧叶若,甚至担心哪怕出一点错,都会失去这个温婉的大家闺秀。

这么个年代里,有了柴刀的人,永远惧怕有僮仆与弓箭的人。赵烈的担心没有错,一切守候,必须要有能力,否则就会如同那些鸟儿,只能默默地看着人类掏走它们的孩子去玩。而失去了自己的孩子的鸟儿,会像丢了一条命一样难受。

北朝两个国家,一个是已经称了帝的高氏齐国,一个则是维持西魏国号的宇文氏,他们的总人口加起来有三千万,还没算上那些和尚尼姑道士。然而他们拿得出手的人才,不过区区百人。说其他人都是奴隶,一点也不为过。

看似天高任鸟飞的时代,其实已经被世家大族完全算好了出路,他们的手段很简单,简单到根本不用隐藏,甚至皇帝都要承认的九品制,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到的?

有时候想想,该不该屈服于那些视千万如蝼蚁的大家族?就如同后世的孩子们在想是否要选择不高考是一样的。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更多的,则是对未来的坚韧认知。

赵烈算了算里程,方才发现,原来去往东益州路上的土堠,现在已经被换成了杨柳树木。三里一种,五里两颗,并不像以前的那些土堆,一下雨,道路两旁就全部损坏。而修理的钱则通通入了那些官员的口袋,如今方知改成树木。

快要到家了,萧叶若几人也是很兴奋,只是一直嫌弃这里的环境不如南方的环境好。

赵烈忽然想起了什么,手搭在窗子上,问道:“北方只有一个好处,叶若可否知道?”

萧叶若摇摇头,眼睛里却是藏不住的狡黠。赵烈让车夫停了车马,冲进去抱起萧叶若,抬手便“扔”上了马背。

萧叶若闻得赵烈这么问,便已经知道他想做什么,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卿卿我我,何况还有个赶车的童子在一旁,怎能如此放纵?

当她被赵烈抱着放在马背上的时候,脸从白皙的脖颈红到了耳垂。那娇艳欲滴的模样,让赵烈恨不得吃了她,亦或是就地正法。

他的力气真大,这么瘦弱的身躯,如何能将我举起来?而且,他还故意轻浮,碰我不该在大庭广众让他碰的地方。真是……她幻想道。

……

赵烈骑上马背,单手环住她的腰,对已经看呆的赶车童子与两个丫鬟摆摆手,让他们跟上自己的步伐,接着,便是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策马扬鞭。

“叶若生在南方世家,恐怕很少骑马吧?”赵烈看萧叶若文静的模样,便知她甚少骑马。马属烈性,一般不是武夫,亦或是草原人,很少接触这个东西。再加上南方少马,偏房的女子怎么可能接触到马匹。

赵烈故意低下头去,用自己的脸颊蹭萧叶若的左脸与她的发梢。萧叶若则一直向他的怀里缩,似乎在羞怯,也好像在享受。

萧叶若确实很少接触马匹,南方世家的女子从来工女红与诗赋,何尝做过这等北方女子都很少做的事情?

赵烈快马加鞭,马匹越来越快,萧叶若紧紧抓着赵烈的右手,那马的颠簸要更甚马车遇到了土坑,根本就坐不稳。

赵烈忽然抱着她的腰,将她的身体整个抬离马背。就在那一瞬间,她忽然张开手臂,仿佛雄鹰呵护下的雏鹰,自由张开翅膀,翱翔于蓝天。

她非常想大声呼喊,呼喊出自己曾经不曾有过的幸福与快乐。赵烈就想这么一直抱着她,让她永远也感觉不到害怕。

那一瞬间,似乎冬天,都不再寒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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