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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史来防卫不当刑
作者:慕云剑声本章字数:3028更新时间:2021-06-11 11:56:04

决斗?要么李强家绝户,要么死更多蒙古人,那事情不是闹更大?老伯爷气道:“决你额吉个头,入了我大明就是我大明的子民。别跟老子提什么蒙古勇士的尊严,有尊严你们就该回去草原去找那些抢你们牛羊抢你们草地抢你们妻子的人去决斗,而不是缩进我大明的边墙。要决斗是吧?来,老子跟你决斗,你们不死光,老子绝不走。”

跟老伯爷决斗?疯了?这些内附的蒙古族都是草原斗争的失败者,进大明是为了寻求庇护。他们在大明的土地上无亲无故,还需要老伯爷这样的同族来维护;真要找老伯爷决斗,他们立刻会被乱刀分尸,他们的亲人会被自己酋长罚没为奴。

蒙古人虽然性子直,但又不是傻子,最后没办法,他们说道:“行,五百两银子,让他拿钱,我们走人。”

老伯爷道:“滚,就五十两,要就拿走。”

边疆人命如草,二十两银子够买一个壮丁命了,不管是汉人还是蒙人。

正当蒙古人准备答应的时候,人群外围突然有人插话道:“老伯爷说的没错,入了我大明就是我大明的子民。不过嘛,依我大明律,也不是伯爷这个判法吧。”

看热闹的人群这时才注意到兵备使仪仗已经竖立在外围。

按道理出了这种刑事案件,兵备使亲临,应该先登记现场目击人证,清理无关人等,同时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然后再把人犯带回衙门进行公审。

新任兵备使一反常态,悄无声息抵达现场,并且当着满城百姓的面反驳毛伯爷,陆挽更加确信自己刚才的推测,这位新兵宪恐怕不好说话。

陆挽不自觉地把身子往后缩了缩,同时开始观察新任杜兵宪。此人身材偏瘦,五官端正,双眼有神,面有正气。杜兵宪的眼神还在陆挽身上停留片刻,陆挽顿时感觉今天可能有点不妙。

杜石眼光之在陆挽身上稍作停留,然后面向毛洹笑道:“老伯爷,我华夏自古以来都有信条,杀人偿命,这点没错吧?”

绝大多数老百姓于律法懂得不多,更别说什么法律细款与深意,但是杀人偿命这条很通俗,而且也广泛为百姓们接受。满城百姓绝不会有一人反对杀人偿命。

当着满城百姓被质问,老伯爷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民间的信条,他无法反驳。无法反驳就代表他刚才判错了。满城百姓俱在此,百姓心里有杆秤,错了民望就会受损。

这不,旁边听懂汉语的蒙古人立刻给同伴翻译,一群蒙古人立刻在旁边为杜兵备使叫好,感谢青天大老爷为他们做主。不但蒙古人,现场还有其他各族,外族与汉民发生争端时,他们的感情是倾向于外族的,哪怕这个外族和他们不同族。

毛洹心里气急交加,表面假装镇静,搜肠刮肚也想不出来该怎么应对眼下这种局面,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转头望向陆挽。

杜兵备使看来是找到机会想把事情闹大,陆挽知道自己躲不掉了。既然躲不掉,何妨勇敢点。陆挽踏上一步直面杜兵备使,行揖礼道:“依兵宪此案该怎么判?”既然杜兵宪想来场全城公审,他要和毛伯爷讲道理,就得允许其他人说话,陆挽不怕他此时仗势欺人。

杜兵宪果然大度到连陆挽的身份都没问,以探讨的语气问道:“他们双方因为纠纷而发生斗殴,因为斗殴而致人死亡,不该判为斗殴杀么?”其实不问陆挽身份,代表他已经心知肚明了。换做旁人杜石最后绝不会是一个问句,对方是陆挽,他不敢轻视。

陆挽再行揖礼,躬身道:“纂註有云:斗殴、故殺俱出自一人一時之事,故律不著為从者之罪,或谓律不言,皆若分首从不知,以一人而敌一人曰斗,若两戈斗一人则為共殴也,有意而殺之曰故意,非人所知,若人得与知则為同谋,非故殺也。。。人命关天,望兵宪慎之。”

纂註就是大明律中对法律条款的详细解释。两个人彼此打斗,算是斗,因而杀之曰斗杀。多人打一人,曰共殴,也适用斗杀条款。但大明律里面没有规定一人和多人相斗的情况。这就是陆挽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案子不能以斗杀罪来判的原因。

这次轮到杜兵备使犯难了,他初任为户部主事,下放为宣府粮储,回京升任兵部武库司郎中,职责一直是偏后勤方面,对刑法这一块他也只能算熟读,但不精通。

杜石皱眉问道:“那以小朋友的意见呢?故杀?误杀?过失杀?”

故杀罪名仅次于谋杀,斗杀判绞刑,还给留个全尸,故杀则是斩!

陆挽道:“先持杀人之心乃与人相斗而杀之,则曰故杀。这位小哥被多人殴斗,他的应对是跑,而非与之相斗,可见其并无杀人之心。实在跑不掉,被围起来,生死之际才反击的,怎能说是故杀。

斗殴或者谋杀时,误伤无关人等曰误杀。死者为共殴者之一,不能算无关之人,本案不适用于误杀。

耳目不及,思虑不到,曰过失杀。例如射鸟意外射到人,盖房子砖瓦不小心掉落砸死了人,这些才可被认定为过失杀。以刀刺人可致死小哥是知道的,也无法适用于过失杀。”

陆挽这么一解释,那就真的没有律法条款适合小哥这种情况了。在场所有人,包括杜兵宪、毛伯爷,还有两个见多识广的大商人都懵圈了。

这案子该怎么判?难道判无罪?

杜石不耻下问道:“那依小朋友的意思,此案该怎么判?”

陆挽道:“法条有限,无法备载世间所有的事情;所以,法非万能!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诫万民,我朝以仁、礼治天下;仁义信勇俱是仁,忠孝友悌俱是礼,仁为心,礼为表,所以仁礼当重于法。自古以来各朝来均有大赦、特赦,就是此理,就是因为法包含不了仁和礼。

不合仁、礼者,当重修法条;不载于法条者,当尊于仁和礼。敢问兵宪,眚灾肆赦当何解?”

杜石道:“眚灾肆赦记载于《尚书.舜典》,意思就是人在受灾或者受害时无心犯下的罪行应该被宽恕。”

陆挽接着说道:“大明律之所以斗杀条款里面没有规定多人殴一人,一人反杀之情形,就是因为被殴之人可能存在出于自卫自保被迫杀人,这种情况自保之人是无罪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律条无法备述。

就拿小哥今天这个事情来说。小哥被围住,蒙人拔刀攻击他,他若不杀人,他自己是不是很可能会被杀?”

按当时的情况,差役来不及赶过来,围观的人又不敢管闲事,李强若不反击,自己几乎是必死。这点大家都清楚。

陆挽又道:“春来湿气大,瓜子回潮,秋天窖藏的苹果放到春天有点干瘪,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吧?退一步说,就算小哥多收了点钱,可他需要因为这种事以死赎罪么?”

要是做生意东西卖贵一点就要死,那天下生意人恐怕要死绝了。别说生意人了,各族也经常拿劣马充好马卖给汉族。经陆挽这么一分析,事情已经很清晰了,蒙古人醉酒闹事,小哥被迫自保,按法律肯定是不能判死刑了。

陆挽再道:“《周礼•秋官》有另外一条: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说的情形其实和今天此案的本质是相同的,我们是无辜的,我们在遇到迫害的时候,我们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自卫杀人,我们是无罪的。

今年边墙外的蒙古人进来了,他们一路杀了我们多少子民,抢了我们多少妻女,难道他们杀我们的时候,我们还击还有罪么?在场的各位父老乡亲、叔伯兄妹们认为有没有道理?”

边墙外的蒙古人进来抢钱抢人抢粮食可不分你是哪族,就算你是蒙古同胞,他们也一样不会手软。蒙古人几乎每年都来抢,只是规模大小而已,边墙内的各族百姓深受其害。陆挽这么一说,现场的百姓感情上立刻转向了卖货小哥。现场已经有人高喊有道理了。

最后,陆挽趁机道:“这几位蒙古兄弟喝醉了酒,可能杀人也非他们本意。他们家里也有妻儿父母需要照顾,人死了,家里老少怎么办?伯爷自己掏五十两银子算作对他们的悯恤。小子冒昧,觉得这样的判罚于情于理都算公正。”

绕了一圈,陆挽把毛伯爷的光辉形象又扶正了。

此时,杜石杜兵备使竟然长身向陆挽一揖道:“本官自从仕以来,并未涉足刑狱,今天小朋友一番话,让本官获益良多。敢请问小朋友名讳。”

当众折节,礼贤下士,这位新任兵备使气量恢弘啊。

陆挽赶忙还礼道:“小军名陆挽。”

本来到这里收场,毛伯爷断事公正、陆挽年少睿智、杜兵宪雅量恢弘,大家都没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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