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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3
作者:可怜猫猫头本章字数:2471更新时间:2019-10-13 13:31:40

洗了衣服回了屋子晾好,具有乡野气息的大佬就赶着自己的牛车带着一脸“我是俘虏”的秦朗上路了。

“朗是去安城干什么?”此时已经望不见小村子了,周围都是竹林,竹子属阴,所以这里比较凉快。

“找人。”

“我也是诶。那你找完人要干嘛?”

“不知道。”

“如果没事的话可以来找我玩啊。”说着,落花头也不回地反手递了一张符给秦朗。

秦朗接过来,发现是张子母符。这张是母符,母符一碎,子符就会往母符这边引路。而子符碎,母符则会有感应,最多指明一个大致方向然后自燃。

这种子母符用的比较广泛,所以秦朗也认得。

秦朗觉得这人简直对自己好过头了,又不杀自己,还要载自己一程,甚至让秦朗有一种他要长期和自己保持联系的感觉。完全不明白在打什么算盘。

不过有这么一张符好像也不算什么坏事,遇到危险还可以搬救兵。

但对方动机不明,这张符能丢就丢,而且要保证不能损坏,不然落花可能就会跟来。

不好丢啊。

安城离这个小村落大概有四五天的路程。当天晚上他们才到了一个小的市集,打算在这里落脚。

找了家小店,开了两间房,上楼的时候落花还意味深长地来了一句:“平时我出了村子就直接丢掉牛车,轻功过去的。”

搞得秦朗不知如何接话。

安顿好之后秦朗出去觅食,想了想还是敲门问落花要不要一起去。他笑笑说自己不用吃东西,然后关上了门。

笑得秦朗想起了不好的事情。

第二天天不亮他们就启程了。一路上两人都没什么交流,秦朗觉得特别尴尬可怕不自在,但落花倒是悠然自得的很,时不时就哼一段小曲。

哼的跟秦朗那天晚上听见的曲调一模一样!

听得秦朗又想起不好的事情。

秦朗倒是思考过这落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他身上确实是人类的气息。但他怎么做到不吃不喝不拉屎的?甚至还吸人血,完全是妖怪的行径。

或许他就是妖怪,只是自己见识太少没见过的物种。秦朗越想越有可能,默默腹谤这个奇怪物种。

再说落花在江湖上的传言:一个择人而杀的疯子。

最开始是有一片区域的富贵人家在路上老是被打劫,要说一般人打劫都要财不要人命。但这些被打劫的每一个都被杀了,尸体上全是刀口,刀刀都不致命,可见是被放血折磨致死,钱财也被洗劫一空。而尸体附近往往刻有一朵看不出是花的花,所以江湖人作案者为称:落花。

落花是个什么也没人确定,因为没有任何目击者。大多觉得是两人以上的团体作案,不然不可能一个人带走这么多财物。也有的觉得是妖怪,但现场又根本没有妖气。

开始吧,打劫一些有钱的老百姓地主都没什么,最多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变态杀手。可后来,他连人类的皇亲贵族都开始杀,而且一杀就停不下来。这下事情就大条了,人类的领袖大怒,通缉落花,赏银千两。可这落花完全无敌似的,据说前去挣这笔钱的人都没有一个活着回来。

而被落花杀死的那些人后来也被挖出来说是作恶多端。但是落花也不像江湖上的侠盗,劫富济贫,他打劫来的钱没听说过资助过哪里哪里,大概都是自己吞了。

再后来这人又杀不死,人类领袖也很没面子,所以大家都默契地不再提这个通缉令。落花也没怎么翻太大的浪了,安分了许多。

甚至也有人模仿落花作案,可是因为留下的花画得太好看而被识破。

秦朗突然想知道落花是不是不会写字,不然怎么会画出人见人觉丑的花?但他不咋敢问。

路上下了几天雨,他们第七天才到达安城。

远远地看见城门时,秦朗就在想要怎么委婉地表达出,老子不想跟你一路,我们就此别过大侠饶我一命,从此再不相见哈!这个意思。

然而,还没等秦朗措好词,落花就赶人了:“行了,小朗。我们就在这里分开进去吧。”

秦朗忙不迭地跳下车。

“… …记得没事找我玩哈!”

傻子才找你!“好,慢走!”

落花做事也不拖泥带水,立刻赶着老牛就先走一步了。

秦朗刻意跟他拉开距离,在城外徘徊一阵后才慢悠悠地溜达进去。

经过城门搜过身后,终于踏入了安城。

此次来这里是要找一个叫啸父的取一双鞋。

可这城这么大,到哪里去找?

虽然来的路上秦朗一点都不急,但其实他是在做宗门的一次测试。参加的人一共有十五个,有人有妖,有男有女,只为了争一个名额,进内门的名额。

所有人得到的消息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啸父在安城。

要怎么找到他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了。

这啸父素未谋面,是人是妖都不知道,不过应该是个修鞋子的。但总不能挨着路边的补鞋匠一个一个问吧?那完全跟个傻子一样。

秦朗打算先找个地方落脚。

街上热闹得很,卖小吃的,各种小玩意儿的,衣物的等等挤满了街道。不过这么多人中还真让秦朗看见个“傻子”。

那也是参加测试的人,是个瘦小的男人,有些贼眉鼠眼,但他的眼睛耳朵特别好使。名字好像叫雄鹰,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取这么个名字,描述与产品明显不符好吗?此时他正蹲在一个补鞋的老头面前说着什么。表情非常不善。

其实遇见同考生也不是什么好事。这十五个人要是最后只剩一个回去复命的话,那这个名额给谁不言而喻。自相残杀或是乖乖找鞋,前者其实也是秦朗想过的下下策。

但若是有人先得到鞋子,回去路上一定会引起争抢。最后结果可能也差不多。

想来直接杀掉竞争对手反倒简单省事。

但是对妖怪来说,杀生这个罪名实在太大了,太损阴德,并且不利于修行。所以除了自然的进食之外,正常的妖怪是不会滥杀无辜无恶不作的。同样,这些人和秦朗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竞争一样东西就害人性命,是要在地府记一大笔帐的。

所以秦朗一路上都捡最偏远的路走,跟他们错过。反正任务时间是一年。

给这么长的时间说明这个啸父绝对很难找,秦朗也不怕别人抢先找到。

总之,秦朗不动声色的略过他,在大街小巷里穿梭,敲了好几家门,才找到个彪壮的大汉答应他有偿住几天。

去住客栈的话人员流动大,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行踪就暴露给其他人,最好住民居。

这世道乱啊。没几个人愿意让一个陌生男子住自己家里。就这位大哥无亲无故的,一个人也不怕啥,豪爽地答应下来。

虽然价钱比住客栈贵多了,但是秦朗现在不差钱。

这彪汉子姓林,秦朗就喊他林大哥。虽然秦朗活得比他久多了… …

林大哥的屋子不大,两间小卧室,一间是他自己住一间是他父母以前住的。屋后有个小院子,厨房就露天厨房,院子边缘有个小茅屋。

林大哥是帮别人卸货的,日子一个人倒是也好过。

秦朗一来就问了他知不知道一个叫啸父的补鞋匠。

林大哥哈哈一笑:“这城里补鞋匠多得很哩。我哪能认识全了?”

PS: 窝窝头,一块钱四个,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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