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玫将一边走,一边内视着自己丹田中的那座小塔。
小塔浑身漆黑,上面的纹路猩红如血,总体上来说,还算比较安静。
他这一路上曾仔细观察过这个小塔,只见其上的大鸟纹路遍布九层塔身,而最底层上的纹路,闪烁着红色的光,上面的八层虽然鲜红,却并没有光亮。
他一琢磨便猜出了其中缘由,想来是自己刚刚突破一层楼,所以第一层才会发着光。
“奇怪
很奇怪
太奇怪了!”
秦玫将把飞剑负在身后,手中折扇却晃来晃去,乱晃一通。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不去想太多。
想也没用,恐怕就这小塔,花音也未必知道是什么东西。
还有飞剑飞舞的变化,谁又能明白其中到底藏着什么天机呢?
怎么这么多奇怪的事偏偏要发生在我秦玫将的身上呢?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我这前十八年算是活的滋润安稳,恐怕以后就没几天的好日子喽!”
秦玫将冲着天空大喊着,似要把心中的疑惑与不解全都发泄出去。
“要死啊!要吼去鸡圈里吼!要打鸣啊你!”
秦玫将脖子一缩,只见旁边阁楼上的窗户砰的一声被打开,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正站在窗口破口大骂。
“粗鲁……”
秦玫将轻咳一声,整了整衣衫,大步向前走去。
“话说这京城可真够大的,这一条街竟然这么久还没走到街头……”
他不停向前走着,却一直也走不到尽头,便想要回到罗玉府中。
可一转身,他突然注意到了路对面的一个酒楼。
那酒楼没有开门,却亮着灯,门前一根长杆,杆上悬着旗,在夜风中飘荡着。
好在今天夜色透亮,他才能借着月光看清楚那旗上的字。
留仙。
“留仙酒馆……”
秦玫将没有过多犹豫,当即过了街道,来到了酒楼的门口。
听罗玉说,这留仙酒馆中的留仙酒,每天只卖一坛,而且很多千金小姐富家子弟都会派人来这里等着抢那一坛酒,而且卖酒从不论先来后到,只卖给投缘之人。
现在的留仙酒馆门口,可一个人都没有。
万一自己的运气好,就真的买来了留仙酒呢?
秦玫将上前敲了敲门。
“咚咚咚!”
“还没营业呢!敲什么敲!”
秦玫将被这中年男人的声音给吼在了原地,心想大晚上的你点着灯,还怪别人敲门?
你不让我敲,我还就敲给你看!
秦玫将的无赖劲儿要是上来了,秦山河都要头疼无比。
“咚咚咚!咚咚咚!”
“别给老子敲了!没开门没听到吗?”
秦玫将心中一笑。
这人的态度如此之差,想不到生意竟然那么好,一坛留仙酒竟然能卖到有价无市的程度。
“大哥,我就是走夜路走的累了,想进来喝点水,歇歇脚。
这一路上的酒馆都关着门,就你们家点着灯,我不敲你家,敲谁家?”
说完,秦玫将也不管那人说了什么,继续敲着门。
就凭这老板的态度,我秦玫将就是不买酒了,也要烦死你!
“嗨你个王八蛋,老子不让你敲,你还敲上瘾了?”
砰的一声,门被从里面猛地打开。
只见一个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一身黑袍已经洗的泛白,可上面还是有着一块一块的酒渍。
那中年男人一见秦玫将,愣了一下。
他原本以为这门外的无赖,可能是一个路过的乞丐来讨碗水,或者是途经京城的穷酸游人,可就是没想到竟然是一个仪表堂堂的公子哥!
只见这公子哥黑袍加身,头发披散在脑后,连用绳子系都懒得系。长得到还是英俊,这哪里像个无赖的样子?
“你……是哪家的公子?一大早堵在我的店门口,是不是想买留仙酒?”
秦玫将见这人语气突然缓和,也就对他拱了拱手,说到:“我就是路过,来买些酒水润润嗓子。至于什么留仙酒……那酒好喝吗?好喝,我倒是可以买些尝尝。”
要论撒谎打屁的本领,那些个富家公子哥还真就未必能必过秦玫将这小纨绔。
“进来吧,”那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边秦玫将,不耐烦的让开了门口。
“买了酒就赶紧走,老子还要睡觉呢!”
秦玫将心中冷笑,道:睡觉?小爷今天要是能让你回去睡觉,就算我输!
他曾在一本古书上看到过一个有意思的东西。
“所谓神交,灵魂相通,举止相迎,谈一音而知曲,言一字而悟诗,隔千里者却如同咫尺之遥,不相识者见面而神交。”
其中最后一句,两个不相识的人,若是灵魂相同,便是一见面便可心神相交。
可他与这男人,却截然相反。
一见面,便如同几世仇人,你看不上我,我瞧不上你,这火药味,一触即发!
“老板,你这都有什么酒?”秦玫将抽着鼻子,闻着屋子里复杂的酒味。
嗯……香!
男人扣着鼻子,坐到了凳子上,随口说到:“那边的酒坛上都写着名,你自己看。”
“哎呀!可小弟生来贫寒,不曾读过私塾,不曾上过学院,是大字不识一个,麻烦老板一个一个读给我听。”
秦玫将摇着扇子,一脸的惋惜与懊悔,就差悲痛的流出几滴眼泪,再抹上一把鼻涕,感动了天老爷!
那老板瞪大了双眼,看着面前少年。
这衣服,这扇子,还带着佩剑,你他娘的和老子说没钱?不认字?
老板冷笑,想必这公子哥是闲的没事来找事的。
这若是普通人,他早就拎着棍子给打出去。可在京城中若是碰到了哪个公子哥,那可说不上是哪家贵人的子嗣,如果不小心踢到了铁板,那就算你酒馆开的再好,也很难在京城中生存下去。
况且这少年一身的穿着一看就不便宜。
还是收敛点为好。
他站起身,来到了酒馆的墙边。
这面墙的前面摆着一个木架,上面放着数十坛酒。
“这坛,是最普通的女儿红。”
“女儿红?不行不行不行。这酒如今大街小巷的酒肆中多的是,便是关外野店也能寻到,太普通,不喝。”
秦玫将摇着头,满嘴胡诌着,听的那人直瞪眼,却偏偏不知道说什么。
“那这一坛呢?这可是正宗的杜康酒。”
“杜康?”
秦玫将一听,又连忙摇着头。
“不行不行。这杜康酒都是那些文人墨客用来吟诗作对才拿来喝的,我没读过书,最讨厌的就是那些书生的迂腐样儿,这酒若是喝了,还不得像那些书生们一样迂腐?喝不得,喝不得!”
男子缓缓吐了一口气,像是在极力稳定着自己的心情。
“这个,是屠苏酒。”
“不行!”
秦玫将这两个字一出,男子的头瞬间大了一圈。
“这酒相传是一名医发明的,是由大黄、白术、桂枝、防风、花椒、乌头、附子等中药入酒浸泡而成。而且最正宗的屠苏酒必须要在屠苏中酿制,你这酒可是你自己在酒馆中酿的?”
“是。”
男人压制着火气,努力不让自己有拿起棍子把他赶出去的冲动。
“那我不喝,不喝!”
“那请问这位公子,你到底想要和什么?在下实在是困得受不了,昨夜一夜未眠,还望公子能体谅一下在下,赶紧买了酒,我好去休息。”
男子见秦玫将丝毫没有要买的意思,实在是没办法,只能苦苦相劝,心中期盼着这位公子哥是个讲道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