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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一基一女一酒档
作者:狼籍本章字数:3043更新时间:2015-12-24 10:00:01

基友交了个女朋友,是个富贵人家的女孩,基友非常高兴,后来有人告诉他,富贵人家特么是一家洗浴中心,基友顿时心碎鸟无痕,于是,拉苗人风出来喝酒。

“你说,我要承认自己不帅,别人都得打我,为毛我就交不到一个正经的女友?”基友一口闷掉啤酒,伤心的说道。

“此逼/装的有深度,干杯”,苗人风举杯说道。

“我有个前女友,跟我说,男人就得象齐天大圣。”

“伸缩自如?”

“庸俗”,基友鄙视的说道,一口闷掉后,将酒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站起大声说道:“做男人,就得象齐天大圣,疯过,爱过,恨过,辉煌过,落魄过,干过,拼过,猛烈过,被人算计过,可什么时候怕过?”

苗人风无语的望着基友,尼玛,这句话跟你丫失恋有个毛线关系?

“怎么没关系,做男人不能怕,所以,就算女人甩我无数遍,我待她们如初恋。”

“黑木耳你都能待之如初恋,你果然是个身单力薄的男人”。

“什么意思?”

“强大的男人是沉稳、低调的,只有身单力薄的男人,才要张牙舞爪来掩饰自己的虚弱”。

“哟,苗子,你特么有深度了啊。”

苗人风挠了挠头,跟基友连干三杯,其实这话不是丫自个想出来的,而是白狐说的,白狐说这句话,就是让苗人风学会沉稳。

“七岁那年,我抓住一只蝉,我以为抓住了整个秋天;十七岁那年,我吻过她的脸,我以为会和她到永远;二十七岁那年,我在机场遇到她,她跟我说一次三百元。”

“卟哧”,旁边桌子的姑娘笑喷了。

苗人风翻了个白眼,这姑娘的笑点太低了,“哥,老梗用多了,喝酒”。

基友一连喝三杯,抓着苗人风的手,“前几天,我跟一个情敌对阵于咖啡厅,女神对情敌说,你有房吗?情敌说我爹有;女神又说你有车吗?情敌说我爹有;女神再说你有什么?情敌说我有爹啊!”

“哈哈哈”,旁边桌子的姑娘笑翻了。

“苗子,拼爹的时代,谈个恋爱都特么艰难啊”,基友甩了一把鼻涕,“工资就象大姨妈,一个月只来一次,女人的大姨妈还能坚持好几天,我的大姨妈一天就完了”。

苗人风哭笑不得,正在要继续灌基友,旁边挤来一人,正是那个笑得很嗨的姑娘,那姑娘低声说:“你这朋友很逗啊”。

“嗯,文艺逗/逼青年。”苗人风回答道。

“苗子,现在的女人都是爱动物的,她们喜欢悍马,喜欢宝马,喜欢沃尔马,还喜欢天猫,麻的,老子的工资全特么参观动物园去了。”

“哥,你这话太精辟了,干杯。”

基友已经喝得有些高了,但这货属于越喝越嗨的,因此,他都没注意到这姑娘什么时候来的,还以为是苗人风的朋友,丫很高兴的举杯,自个连喝三杯,抹了抹嘴说:“苗子,你这女朋友不错,给力。”

“前几天,摇到一炮/友,一见面,我就跪了,我说,姑娘,我一看你食欲都没有了,更别说特么的性/欲了。”

两基友坐一起,可以无顾忌的说话,只是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姑娘,基友还在胡言乱语,苗人风觉得有些不合适,他正要买单走人,那姑娘却是拦住,说:“别急着走啊!再坐坐,再坐坐。”

基友继续发感慨:“苗子,好马不吃回草,是因为特么一回头,没草啊”。

“有个女人对我说,她待我如拖拉机爬坡,轰轰轰,特么的,我要娶的不是公主,而是要把我当王子的女人啊!”

姑娘估计也是人来疯的性格,拍着桌子喊道:“没错,我要嫁的不是王子,而是要把我当公主的男人,干杯。”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可以忘杯”,基友扯着破嗓门高声怒喝。

那姑娘也在唱。

尼玛,男女二重唱倒也唱出了苍桑感来了。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好的称赞,不是英俊潇洒壮健成功安全感,而是你一碰,我就湿啦!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好的称赞,不是清纯美丽身材好,而是一想到你,我就硬啦!”

苗人风摇了摇头,那姑娘身体也僵硬了一下,显然没有料到这文艺逗/逼青年,会说出如此让人羞涩的话来,不过,那姑娘倒也大方,竖起大拇指夸了一下基友,然后,跟基友连喝五杯。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女人,除非是男人亲手造就出来的”,基友点上一根烟,一脸深沉的说道。

“我拷,你这哥们画风变的好快”,姑娘有些郁闷的说道,显然不习惯苗人风基友跳跃性的思维。

苗人风笑着没有说话,跟那姑娘喝了一杯,然后,继续听基友发感慨。

“女人,永远不会懂,当男人转身的时候,当男人说没什么无所谓的时候,这个男人眼底的悲伤,他的心有多疼。”

“挺严重的啊!他跟前女友谈了几年?”姑娘一脸同情的问道。

“三天。”

姑娘顿时一脸的便秘,谈三天恋爱,你丫就能感叹出如此彪悍的画风,你丫得有多博爱啊!

“女人,永远不会懂,当一个男人选择成为过客的时候,这个男人的心中已经刻上你的名字。”

“哇”,姑娘拍桌大叫,然后跟基友连干数杯。

苗人风对姑娘的酒量是真心跪了,太特么能喝了,基友不说千杯不醉,百杯肯定是不醉的,但就是这样的酒量,硬是被姑娘给干倒了,倒在污脏的地上呼呼大睡,不过,那姑娘也是眼神迷离,没有任何的焦点,应该也是到量了。

“喂,你家在哪,我帮你叫出租车”。

“什么?我家没有猪”。

尼妹。

苗人风只好一手搀扶着不知姓名的姑娘,背上还背着睡的死沉的基友,拦了辆出租车,把两人运到基友的家里,基友蛮奋斗的,已经在榕市买了房子,多次邀请苗人风一起住,苗人风却是拒绝。

将基友扔到卧室,又将姑娘扔到沙发上,苗人风跑去洗了个澡,他也不能离去,基友可是滥/情之人,万一半夜起来兽性大发,不仅害了基友,也害了一个姑娘。

清晨,阳光,空气,酒气,弥漫着整个客厅。

沈蔓婷睁开眼睛打量着陌生的客厅,她眼中并没有什么慌乱,昨晚醉归醉,她还是有意识的,只是身体不听使唤,当然,她也有所依仗,才敢任由陌生男人把她扶回家的。

“吱溜”,脚底打滑,沈蔓婷尖叫一声,整个人摔进软软的沙发中,她拍着胸,有些惊恐未定的站起来,看看地板,才发现地板湿漉漉的,并且茶几角落处还能发现一些令人恶心的残留物,沈蔓婉稍稍一想,脸就有些红。

昨晚进屋时,她还是有意识后,后半夜却是酒上头,吐得稀里糊涂。

门锁滚动,门开。

苗人风提着早餐走进来,就看到姑娘正站在茶几边发呆,他随口说:“醒了?卫生间里有新的洗刷具,你去洗洗出来吃早餐。”

将油条,豆浆等食物放在桌上,苗人风提一盘凉水走进卧室,随后,基友高亢的骂声就传出来,苗人风出来没多久,只穿裤衩的基友也走了出来,然后捂着裤档尖叫一声,重回卧室把衣服穿戴整齐后,才一脸讪笑的走出来。

苗人风跟基友有六七年的交情,知道基友一旦喝高就会断片,昨晚说过的话与见过的人,通通都忘的干净,若是丫在喝醉时承诺了什么,苗人风跟其余的基友都会用的机录下来做为证据,基友一般都不会否认的,所以,这货也是苗人风一群基友中经常买单的人。

“这位是?”

“不知道。”

“卧槽。”

“你们好,我叫沈蔓婷,很高兴认识你们。”

“我去,苗子,你真不知道她是谁,你也敢把她带回来?万一她是小偷怎么办?”

苗人风翻了翻白眼,没有理会大呼小叫的基友,转头对沈蔓婷解释道:“他若是不喝酒,表现出来的就不是文艺逗/逼青年,而是胆小如鼠的傻/逼青年。”

“陈从军,这位是我的发小苗人风,很高兴认识你。”基友乐呵呵的伸出手,握了一下沈蔓婷的手,很快就松开,并随口介绍了自己跟苗人风。

沈蔓婷其实是认识苗人风的,她跟苗人风算是同事,只是并不在同一个部门,两个部门都在同一层,苗人风的部门往里,若是下班就要从沈蔓婷的部门前经过,所以,沈蔓婷见过苗人风无数次。

苗人风并不认识沈蔓婷,两人不在同一频道,沈蔓婷是部门主管,中层管理人员,苗人风是文员,底层打工仔,下班也是风风火火的,做为打工仔,哪个不是一下班就走人的,所以,他就没有看到过时常加班的沈蔓婷。

苗人风今年23岁,但丫小时候在农村上学极早,因此,同学都大他三岁,沈蔓婷也大苗人风三岁,好在苗人风比较老成,平时也看不出来丫的年龄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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