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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金闪闪的末日
作者:楚白本章字数:3997更新时间:2010-03-23 08:00:00

这个白天,我睡得很好。

忽略那些毫无意义的乱七八糟的零碎不堪的春梦的话……

一会儿梦见推倒鹤姬,一会儿梦见推倒春日,一会儿梦见我们在玩3P……

至于那些更荒唐更淫靡更不堪入目的,我已经懒得去回忆了。

是因为整整十五年未近女色,压抑了太久,所以一旦被触及、欲望就爆发了?那么为什么以前没有这样呢?我又不是没看过A片之类……

“和也,告诉你一件事哦,”吃晚餐——或许应该算早餐——的时候,春日似乎漫不经心地说,“魔术世家‘间桐家’不仅在魔术刻印方面成就极高,对‘性魔术’也很有研究哦。”

“高寿五百岁的间桐脏砚老先生,可是当今世界最出色的性魔术大师呢。”

我明白了!

“居然敢暗算我!死老头,我要抓住你!挤破你的肚皮、把你的肠子扯出来、再用你的肠子勒住你的脖子用力一拉——呵!整条舌头都伸出来啦!我再手起刀落——哗!整个世界清净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孙悟空暴走模式吗?”看着我抡起菜刀追杀脏砚,身为他孙女的樱毫不惊慌,反而在悠哉游哉地说风凉话,“爷爷,你究竟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才让这个平时挺和气的大块头愤怒到暴走的地步啊?”

“我只是让他诚实地面对内心而已。”虽然被我追杀,但是老头子却一点都不慌乱,连说话的语调都依然像昨晚那样充满了平静的阴险,“坦率地承认自己的欲望吧!”

“我的欲望就是砍死你这个玩弄人心的混蛋老头!”

“真是富有活力的人啊!”一个从没印象的话音突然从庭院通往仓库的方向传来,转头看去,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年轻人。

阳光般的美男子!

这是我的第一印象。

如阳光般耀眼的金发、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如阳光般明亮的黄金铠甲……

话说,难道是我已经落后于流行了吗?为啥又是一个金闪闪啊!——虽然看起来好相处得多。

和他一起走过来的是卫宫士郎,已经得知自己做了父亲的大男孩神情坚毅,就像是第一次上战场、努力表现出勇敢坚定的新兵,但微微翘起的嘴角却出卖了他欢呼雀跃的心情。

而在庭院的这边,沙条绫香脸色复杂地看着自己异时空的本体,沉默不语。

在她无限轮回的人生中,一定也经历过很多次这样的场面吧?只不过,那时候她是处在此刻卫宫士郎的位置上,享受着初为人父的幸福……

对了,从那天听到的只言片语中,似乎完全没有提到她作为女性的生活啊……

莫非她作为“沙条绫香”的人生,比“卫宫士郎”混得更糟糕?

“没错,卫宫士郎好歹还是个英雄,沙条绫香不过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罢了。”

春日啊——你下次说别人坏话的时候,一定要确保人家听不到——看看那边,沙条小姐已经青筋暴起了哦。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亚瑟,来自公元六世纪的英格兰。”阳光般的青年微笑着着走向我们,“十年前,我曾应切嗣的召唤,帮助他赢得第四次冬木町圣杯战争,想不到十年之后,居然又有机会和他的儿子并肩作战……”

“我的职阶是Saber,对自己的武艺很有信心,你们可以放心地把前锋的任务交给我,无论什么敌人,我都会将其斩于剑下!”

明明自信到狂妄的台词,但是配合他诚恳的语气和灿烂的笑容,却让人不得不信服。

这就是所谓的“强者气度”吧……同样是金发金甲,同样本领高强,但是金闪闪比他差得太远了!

“如果说吉尔伽美什是一只咆哮山林的恶虎,亚瑟王就是飞翔九霄的神龙,差距是明摆着的!”

睡了一夜、稍稍恢复一点体力的鹤姬,给予了同为Saber的亚瑟王极高的评价,当然,这其中免不了参杂她个人感情因素——至少我就不觉得“龙”会比“虎”更加强悍到哪里去——她的评价,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还好这种枝节问题并不影响我们的作战,一小时后,磨合完毕的卫宫士郎和亚瑟、远坂凛和沙条绫香,这两对强者一起出发,去教会找金闪闪和言峰绮礼的麻烦。

这就是远坂凛和樱做的交易:她帮我们对付金闪闪,顺便找言峰绮礼报仇。但是为了避免我们过河拆桥,干掉恶质神父之后顺手连她也干掉,所以只能让人品绝对可靠的士郎和她同去。

“卫宫同学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他就是个烂好人,做不出过河拆桥暗箭伤人的事情来;而亚瑟王——英格兰的骑士王,也同样是人品厚道值得信任的好人。”说这些话的时候,远坂凛用眼角的余光扫过我们,微微翻了个白眼。

我知道她的意思——我们这票人里面,也就卫宫士郎和亚瑟算得上正直可靠的好人,间桐家那三个都是有机会就会捅她一刀子的危险分子,我……我本来以为自己还能算好人的,但是现在不确定了……

一个会建立后宫,到处沾花惹草,让老婆郁郁寡欢的男人,只怕算不得好东西。

“他们……没问题吧?”看着卫宫士郎他们乘坐的汽车远去,樱叹了口气,神情有些郁郁。

“放心吧,亚瑟王的威力你刚才也看到了,加上那个很厉害的沙条绫香,一定能干掉吉尔伽美什和言峰的!”慎二连忙安慰她,“我们只要准备庆功宴,等他们得胜归来就行了。”

樱又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回房。

“真是个迟钝的哥哥,她担心的可不是‘打得赢’或者‘打不赢’的问题哦。”肆意读取他人内心的邪恶天神凑到我耳边,笑嘻嘻地说,“她担心的,是可能被姐姐横刀夺爱,抢了丈夫……”

这种事情怎么也不可能吧!卫宫士郎一看就是个敦厚稳重的人,怎么可能风流到几个小时就勾搭上自己大姨子——而且还是老婆的仇家……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只要对方漂亮,就会毫无理由地发情。”

喂!你对男人的看法未免太武断和悲观了吧!

“这是因为我自己的丈夫就是那么一只人形种马啊。”

呃……不要迁怒啊……

“也不知道是谁,昨天晚上居然打算乘人之危,推倒一位正在生病的柔弱少女……”

那是被脏砚老头陷害的!

“总之,男人都是禽兽!”

天神大人以毫无商量余地的断言,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们作了盖棺定论。

算了,跟她争执完全是在自讨苦吃,我还是回去收拾一下装备,为今天夜里的巡逻做好准备吧。

几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黑夜再次来临——也到了我们再次出发的时候。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虽然今夜似乎既不适合杀人,也不适合放火,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今晚我们准备杀人放火,那么今天就是进行犯罪的好天气!

……夜深了,抬头看去,很好的月光。

在月光下巡视冬木町,欣赏皑皑白雪,的确是不错的享受。

不知道正在亡命狂奔,后面还追着四个煞星的金闪闪,是否也这样想……

刚才远坂凛打电话过来,说他们已经顺利地打败了金闪闪,并且将言峰绮礼干掉了。但是因为发现这对恶质同伙十年来一直在吞吃当初冬木町火灾幸存者们的生命和灵魂,雷霆暴怒的卫宫士郎开着从暴走族那里抢来的重型机车,正在追杀金闪闪——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当初大火灾的唯一幸存者,结果现在发现原来其他的幸存者都被当成了食物,自然就愤怒到几乎要狂暴化的地步。

“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暗算他的。”通话末了,远坂凛说道,“我现在就和Archer找个地方躲起来休息,等你们和爱因兹贝伦家打出胜负来之后,我才会出来坐收渔翁之利。所以,再见啦……”

这个可恶的女人!她算准了我们非得和爱因兹贝伦家火并不可……

可是,我们的确别无选择。

爱因兹贝伦家召唤了七位英灵,他们当然会主动来进攻我们。所以即使再怎么不情愿,我们也只有迎战——虽然明知两虎相争的结果很可能是让技术拙劣的猎人白捡了两张上等皮草。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我们一边诅咒那个阴险的女人,一边前往冬木町北方的公园。

按照惯例,那是御三家排除掉外来魔术师之后,进行决斗的场所。

虽然是深夜,但是公园里却连一丝风都没有,空气似乎凝固了。

让气氛如此险恶的,是杀意。

“我本来以为大哥哥会来,想不到却是你这个讨人厌的女人来了。”看到我们的身影,爱因兹贝伦家的魔法师们左右让开,走出一位白发红眼的可爱少女,她穿着俄罗斯风格的大衣和帽子,深蓝色的衣服更衬得肌肤如雪,只可惜那张漂亮的脸蛋上,看不到一丝少女应有的天真和欢快,只有冰冷的杀意。

“也好,杀掉你们之后,我再去找大哥哥聊天。”

现在的小女孩未免太凶悍了吧……

樱的脸色也并不好看,她看都没看那个白发少女,反而将目光投向那些裹着厚重袍子的家伙们。

“我是间桐家现任的当主,间桐樱。”她稍稍有些勉强地笑了笑,目光却渐渐变冷,“请爱因兹贝伦家能够做主的人出来答话。”

“碍事的言峰绮礼已经被排除,现在也到了我们御三家决斗的时候,”她轻轻将发丝捋到脑后,露出耳上的魔法坠饰,“现在我们已经来了,一对一还是混战,你们选吧。”

“不管什么打法都可以,总之快点结束,我的丈夫有事出差,我过一会儿还得回家帮他准备明天的早餐呢!”

那群裹在袍子里面的魔术师们依然沉默,没有人出来回答,反倒是被无视的少女发怒了。

“间桐樱,你存心要向我挑衅吗?”

“依莉雅斯菲尔·冯·爱因兹贝伦,我并无向你挑衅的意思。”樱很客气地回答,犹如在和自己的朋友聊天,“但是身为‘小圣杯’的你,很快就会随着装载过多灵魂而失去自我,成为人形的器械——难道说爱因兹贝伦家会让一件工具来代表他们做出决定吗?”

啊?这个看起来很可爱的小女孩,其实是那种用来装载英灵,以便最后发动魔法的“圣杯”?

真是难以想象……

“你会为你的话付出代价的!”少女愤怒地大叫,“我要让你永远闭上嘴巴!”

“Archer,杀了她!”

随着她一声高呼,从那群雕像一般静止不动的黑衣人里面,窜出一个高大的身影。他一把扯掉身上碍事的袍子,三两步就冲到了樱的面前,挥起不知从哪里来的怪异大刀,狠狠地砍了下来。

挡住这一刀的,是一把寒光闪闪的战斧。

直到交上手,我才发现这个英灵所用的武器,居然是一块刀型的石头。

但是不知为何,这块石头居然有着能够和奥里哈尔钢战斧正面碰撞而不碎的惊人强度!

算了,不管怎样也好,等我打倒了你,再好好研究那把怪异的石刀吧!

抡起斧刃足有半米的巨斧,我全力以赴地砸向对手。

对手只是善于射击的Archer而不是以力量著称的Berserker,拼力气的话,我怎么也不会输的!

——————

章节名虽然叫“金闪闪的末日”,但是我并没有再写一次和金闪闪PK的打算。

有没有搞错啊——一个过时的虚构英灵,四千多年前的老断背山,值得一而再再而三地写吗?

还是来写大战吧!

英灵大战,才是FATE的最大看点啊!

啥?你说“看点是补魔”?

真是不纯洁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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