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纵横看着手上以及T恤上的鲜红血迹,起身道:“林总,我还是到外面卫生间去清洗一下吧,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的事,那个,还是就在这洗吧,我这里面还有个隔间,是我午休的地方。”
任纵横笑着调侃道:“这不大好吧,感觉那里是你的闺房似的。”
林暮雪想想也是,可也没办法,于是继续道:“你这样出去,怕是会引起别人的误会的。”
“误会?不就是流鼻血吗?”任纵横有些不解。
“呵呵,知道的是流鼻血,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耍流氓被我揍了呢。我可是跆拳道黑带哦,任先生没想到吧。曾经有个男人想对我动手动脚,结果我把对方打了个半身不遂。”林暮雪轻轻扭了扭握得咔咔作响的粉拳。
“呃……呵呵呵,我可没有非分之想,刚才我真的什么都没看到,请你一要相信我。”任纵横赶紧辩解,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果然。”林暮雪轻咬银牙,温怒之下,俏脸微红。
“呃……那个什么,我看时候不早了,要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任纵横转身很想立马跑路。
“站住。”林暮雪轻喝。
“还有事?”
“面试还没开始呢?”林慕雪咬牙道。
“那个,我突然想起来,我家养的小狗旺财早上还没喂呢。我得回去了,面试的事情,下午来或者明天都行。”任纵横随便编了个理由。
“小狗一顿不吃饿不死,还有,你觉得我很闲吗?”林暮雪可不会被他随便忽悠。
“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任纵横还不死心。
“现在还没到饭点。”林暮雪怼得他哑口无言。
“林总,刚才我真不是故意的。”任纵横决定有所保留的“坦白”。
“你确定不是故意的?”
任纵横小鸡啄米似的连忙点头。
“唉,算了,你还是到我休息的地方把脸洗一下吧,弄好后我们再谈。”林慕雪捂着额头,她感觉头有点疼。
“那……好吧。”任纵横怀着忐忑而又好奇的心情迈开脚步,心中默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打开门,走进去,眼前的一切让他有些失望:一张床,一台跑步机,一个衣帽间,一个卫生间。干净整洁,没什么特别的。
在任纵横进入休息间后林慕雪拿起座机和助理通话,告知今天上午暂时不接待访客。
很快任纵横就走了出来,除了T恤上的血污,脸上已经干净如初,他走到沙发上坐下,心中平静不少。
“任先生,麻烦稍等,我去换身衣服。”
任纵横看着女人白色衬衫上的些许红色圆斑,心中了然,微微点头。
片刻后,换好衣服的林暮雪走了出来,修身大红色短袖衬衫加上一条白色包臀裙,给人感觉更加的成熟娇艳。
“任先生,我们进入正题吧。我想你应该会感到好奇,原本都是女性员工的总部,为什么会招聘两名男性保安。”
“是的。我确实有这方面的疑问。”任纵横微微皱眉。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告诉你也无妨。主要是前段时间公司发展不是很顺,总会有些小的磕磕绊绊。
于是我的一个学姐就推荐个‘大师’。‘大师’说公司阴气太盛,需要招聘两名男性员工压一压,所以这才有了公司官网上的那个招聘信息。”
“林总还相信玄学?”
“不信,但最近不顺心的琐事太多,最终我还是接受了学姐的好意。所以我打算招聘两名男保安,将两人安排在公司大门口的保安室。”
“哦,原来是这样。”
“因为我们公司本部都是女员工的原因,所以这次有好几百个男性投了简历。这些简历都是我亲自过问的,绝大部分的人动机不纯,这一点任先生应该懂的。
其中一个人的长相很安全,所以我就让他明天直接过来上班了。而你是另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需要过来面试的人。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长得帅?”任纵横随口道。
林慕雪嘴角抽了抽,道:“任先生可真幽默。”
任纵横讪笑。
见任纵横一脸尴尬,她解释道:“其实你明天上午就可以来上班,今天让你过来,主要是想和你聊一个人。”
“聊一个人?”任纵横觉得很好奇。
“我要和你聊的是我的‘恩人’。”
“哦!林总是认为我和你口中的恩人有交集?”
“是的。”林慕雪回答得很直接。
“可我很确定,我和林总这是第一次见面,而你又怎么知道我和你的恩人有交集呢?”任纵横有些不明白。
“咯咯,我觉得你就是他。”
“林总说笑了,我也希望是,可世界之大,长得像的两个人还是有的。我认为林总一定是认错人了。”
林慕雪知道,估计是他没有认出自己或者是故意装作不认识,不管怎样,她得弄清楚对方来公司应聘的目的。
于是继续说道:“也许吧,刚才只是一句玩笑罢了,毕竟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冒昧地问一句,不知道任先生可通医理?”
“哦,会一点中医皮毛,不值一提,不然早就去做个医生,也不会跑到‘慕雪集团’做保安了。”
“也对,那你是东海本地人吗?有没有去过京都呢?”
“嗯……是东海本地人,京都当然去过,那可是座既壮观又美丽的城市。林总若是想了解我,那我一定会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展示在你的面前。”
“咯咯,任先生说笑了。”
香靥凝羞一笑开,说的就是现在的林暮雪。
她的记忆力很好,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当年在京都那场严重的交通事故中救过她的白袍少年。
那时的他还略显青涩,如今六年过去,帅气的面容上增添了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
也许是因为林慕雪当年满脸鲜血,所以任纵横才没有认出来。
当时,令林暮雪印象最深的就是任纵横救人时那专注的眼神,以及为她止血时所用的银针。
林暮雪因为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以及大学里交往的那个劈腿男友,所以她非常讨厌男性。这也是之前“暮雪集团总部”没有一个男员工的重要原因。
她没有刨根问底,反正来日方长。
林慕雪示意任纵横坐到办公桌对面,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劳动合同递给对方。
任纵横接过合同仔细看了起来,月工资5000加年终奖。觉得没什么问题后他便拿起桌上的笔签下了名字。
“好了,任先生,明早你就可以过来上班,因为没有现成的男保安制服,所以等下你到1楼后勤部量一下身材尺码。”
“好的,林总。”
“任纵横,欢迎加入慕雪集团。”林慕雪起身再次伸出纤纤玉手和任纵横握了握。
她看了看任纵横的上衣,再道,“你出去后遇到人,衣服上的血污该怎么解释?”
“呃……尽量避免吧,实在不行我就说衣服就是这样设计的。”任纵横微笑道。
林慕雪心想:也只能这样了,虽然理由有些牵强,但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总不能让她这个总裁出去为他买衣服吧,这样做的话显得太过暧昧,她也有自己的矜持。
……
任纵横在去过后勤部后,就直接骑着他的白色小电驴回到今生缘小区的“家”。这个房子是他前几天租的,一共五层,没有电梯,他租的是第四层,八十多个平方,两室一厅,租了一年。
房子里面家具齐全,拎包即可入住。这个小区跟“慕雪集团”就隔了一条街,站在房子后窗就可以看到公司的大门。
刚回到家不久,任纵横就接到了一个东海本地的陌生号码,原来这是林慕雪的私人号码。
林慕雪想知道他带着血污的白T恤是否引起误会,任纵横保证已经完美地掩饰过去了。
通完电话,任纵横就将对方号码存储起来,备注:小雪。
给自己下了一碗面条,吃完后,他站在后窗,点上一支“华子”。
饭后一支烟,快乐似神仙。
他原本是不吸烟的,十天前,他点燃了人生中的第一支烟。
用他自己的话讲:吸的不是烟,而是思恋。
那个人吸了一辈子烟,尤其钟爱“华子”,而现在却永远离开了。可以说,没有那个“伯乐”就没有任纵横现在的人生。
一根烟吸完后,任纵横离开了家,身处在东海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他百感交集。
八岁那年作为小乞丐的他遇到了那个人,那人是个中医,说和他有缘,便教他读书习字,教他做人道理,且将毕生医术传授给他.
18岁那年,那人跟他道别,任纵横很想跪下叫一声“师傅”,却被拒绝。
那人解释道:“我是有私心的,教你医术是为了传承,师徒虚名不要也罢,记住不要向任何人提起我。现在我要去做一件事,不想给你带来麻烦,以后只有我可以联系你,而你不要主动联系我。”
其实,在任纵横的心中那人早已是他的“恩师”,临行前那人留给他一本古书,上面写着“陰陽神針”四个字,并告诉他这套针法只有他才能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