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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那一场秋凉的夏雨
作者:人间最美是清欢本章字数:7005更新时间:2020-03-10 10:10:29

李当归真的有点被大燕的花花世界所迷惑,看起来好像掉进温柔乡中的英雄,但是心思自幼细腻的少年也察觉到了一些端倪,在每次出门的时候总觉得有一双眼睛盯着他们,与颜宝钗待了将近一年,便也知道这位姑娘除了骨子里有股‘傲气’之外,其实心地很善良,见她在没人的时候也不说话,那便有些不对劲。

别人不清楚,可对于李当归来说很清楚,他就是颜宝钗口中那种‘看的顺眼的人’。

半个月的光阴,李当归有时候很郁闷,颜宝钗总说万仙大会迫在眉睫,可是看起来她好像并不是很着急,而且前些天大燕也迎来开夏以来的第一次雨,偏僻巷弄那座酒楼的生意因此冷淡秋如烟,淅淅沥沥下了五天的雨水,大街小巷积水不少,天地间空气阴冷,青石小路湿滑,闹市却仍旧车如流水马如龙,只不过僻静小巷的百姓们就舍不得出门了,陋巷因此愈发安静,颜宝钗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她就是喜欢这种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闲雅。

关于李当归,在每日清晨、黄昏不断的苦修之后,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少年终于在夏雨歇息的时候把遮挡天府的那块石头彻底移开,那便意味他真正踏上了修行大路上的第一道大门,也就是说即将迈进‘奴剑’境界,只是要想在神阙穴‘开剑炉’孕育本命剑胚,那么剑士前三境界便必须要做到随心所欲的‘御剑’,剑道前三步,关键便在于‘御’字,现如今莫说御剑,哪怕就是第二步‘奴剑’都让李当归吃了不小的苦头,颜宝钗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坚信着严师出高徒的教义,坐在床沿盯促着少年,稍微错一个步骤,那便加一千遍,错两步,那就两千遍,三步就是四千遍,以此类推,前两天累的十五岁的少年倒在床上呼呼睡了一天一夜,害得颜宝钗坐了一宿,第二天就变本加厉,丝毫不懂什么叫‘劳逸结合’。

那把油纸伞便被颜宝钗‘大发慈悲’说是‘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就送给你了’,李当归拿着油纸伞如获至宝,一方面因为它是颜姑娘所赠,另外一方面自然也引以为知己,形影不离,不过堂堂剑士身后背一把伞,却不佩剑,走到哪里都免不了要被笑话,为了防止少年‘误入歧途’,颜宝钗说了很多道理,其中最多的就是登上了尘山后一定要潜心修行,争取早日拿一把好剑防身。若不如此,有朝一日登上了背剑山,当后世剑士们谈起那些传奇事迹,说着打破春秋例子的剑士竟然以伞为剑也会捧腹大笑。

对此,李当归一字一句记在心中,少年出奇的认真。

或许是因为分别在即的原因,颜宝钗对待少年的态度缓和许多,经常会露出微笑,李当归也会在闲暇之余心里想着一些事情,譬如了尘山那位剑仙,也好像皇庭第一甲的李幼孤,现如今东胜神洲也就只有两位有名的剑仙了,而且都登过背剑山,亦是失败,可却也不曾听人说起二人以前那些传奇故事。

关乎皇庭第一甲的李幼孤,少年却是知晓一点,据说以前也是一名风流士子,去天山学艺之后就如鱼得水,短短时间就完成了许多人千年的修行,游历山河,与那了尘山老祖一样在北上妖土擒拿大妖之后,提剑登山。

最后为何没有上山,那便只有他们自己才知晓了。

有关剑士的事情普天之下想来也只有李当归一个人喜欢耿耿于怀,东胜神洲更多人想的还是洞天福地的那些真人、天君们,可那些事情对于李当归来说实在有些难为人,因此也便开口问像一位仙子的颜宝钗,后来听到了想知道的消息,也没有听到想要的消息,最后,静静的问了颜宝钗了尘山有没有什么习俗之类,少年有一个知己知彼的习惯,那是十年逃亡生涯所养成的,颜宝钗也耐下性子慢慢的说,这个拂尘山的仙子虽然不是剑士,可了尘山这样一座在东胜神洲都能排进前五的宗门,洞天福地的修士们都有所了解。

在有些事情上李当归就好像被牛尾巴甩了一脸那样茫然,他莫名其妙问起在长安城时候的那些话,颜宝钗也不觉辛苦的重复了一遍,她要去参加万仙大会,一枝独秀,替北唐皇朝开万世太平,让东胜神洲年轻修士一辈头顶上多加一个人的名字,叫“颜宝钗”,喜欢她的人最起码也要是截教道种那样的亘古奇才,最后还狠狠的打击了李当归,不过后者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说着这一次必定会登上了尘山,修行,学剑,开炉,养剑,那也就算完成了娘亲的遗愿。

后面的事情他还没有想那么长远,就当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剑仙,也想成为李春秋一生之中最得意的弟子,让山河中剑士们提起李当归这个名字的时候,第一时间说的是“那个得意剑仙”而不是‘剑士’。

修行大道上李当归走得太慢,即将一年才开了天府,不过初开天府便能莅临‘奴剑’境界,怎么也算是剑修大道上一个小小的天才了,漫天星辰中也有属于他自己的光芒,当有倾盆大雨的时候,仰起脸,发现他还在夜空之中闪耀。

以前没有开天府,不能进行高层次的修行,那是因为灵气不足,现如今开了天府,李当归便主动要求把量增加了一倍,企图达到江南那个黄袍道士所说的‘极限’,前些日子因为雨水所以修行一天,现如今也不去观赏大燕的风土人情,每天除去吃饭睡觉之外,房间里总看得见李当归修行的影子,遵照着颜宝钗的法子‘双管齐下’,桩功在那几场战斗中带了过不少的帮助,李当归每天黄昏也就去一个荒无人烟的角落修炼,心里一直没有忘记颜宝钗叮嘱的‘法不传六耳,道不经三人’。

瞧着那股勤奋劲,颜宝钗终于承认这个少年的毅力在整座拂尘山都没有一个人能与之相提并论。

她不清楚是什么激励着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如此,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有一个很好的娘亲。

只是拿把伞当剑,实在是让颜宝钗忍不住扯了扯嘴角,现如今满肚子只剩无语,虽然那是她自己带回来的伞,被拂尘山用特殊的木材、药水泡足七七四百九十年,乃是其中一位以伞作武器的老祖,在偶然一次游历山河的时候那位老祖得到一把灵器后便把伞丢弃一旁,颜宝钗回长安的时候觉得它品相不错,于是就被带在身上,虽然不是什么法宝,可坚硬程度超出所有世俗兵器。

倒也不失为一件好宝贝。

夏雨歇息之后的第四天,旭日初升,阳光洒落大地,清晨的静楼就来了许多资深酒客们,他们互相攀谈着近些日子大街小巷发生的故事,诸如那位身怀六甲的姑娘生了个男娃,粉雕玉琢,看起来像是一个不错的苗子,于是就被那家人重新请了回去,今日恰逢掌柜生日,他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好酒,酒香飘出十里,据说曾祖父时期就埋藏在地底,如今挖出,仔细算起来近两百年的好酒,哪怕是王孙贵族中也很少见,莫说亲自喝一口,资深酒客们觉得能嗅到香味便此生无憾。

那个花甲之年的掌柜儿子突然回来了,来的有些莫名其妙,也算是衣锦还乡,二话不说就把整条巷子都买了下来,但却只是一些宅子,他不擅长行商,现如今替天潢贵胄当差,因此手上有些权利,便买了风水最好的地方,一共花费十三万两白银,好家伙,这种事情原本应该高高兴兴,但掌柜的瞬间就不爽了。

晌午时分,他亲自带着人去逛了一圈,商量了如何处理,也准备学闹市一样,专门开一条街道,靠着祖传的酿酒手艺,在燕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哪怕生意亏了,以后光是买宅子都能回本,那中年人说着若非是因为那家人家中出了急事需要钱财,怎么说也不可能买掉这么一处风水好的地方,即便要卖,那也不可能只卖十三万两,也幸好他当差,有些权力。

那位中年人随着掌柜回到酒楼,当初就被一顿训斥,静楼这般格局,虽然是简陋了一点,可酒香不怕巷子深,况且那些资深酒客们向来人酒不认人,不过掌柜似乎苦于腹中学识不足的问题,他想破脑袋也没能说出一两句蕴含着哲理的话,不过附庸风雅多年倒也熏出一些五花八门的见识,心中估量了片刻,脸上阴沉如水,显然今天不太高兴,轻斥道:“小东西,真以为读了几天书便是个读书人了?我守着静楼一辈子,除了刮风下雨,你看见它哪天生意差了?你问问在场的各位,酒好还是不好?”

倒是有几分儒生风气的中年人端着一副笑脸,连连点头,认真的听着教诲,不过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他也不愧是给官家办事的人,把事情拿捏的恰到好处,打蛇七寸道:“老爹,我那不是寻思着给祖宗添几块砖瓦吗?什么叫光宗耀祖,那是既要光宗,也要耀祖。”

实际上爷俩也就是唠嗑家常,多年不见,哪里舍得真正开口大骂,一下子花掉十三万两白银,老人家心中难免会有些怨气,不看见的时候吧!非常想念,可当真正见到了又是另一种心情,他守着这座酒楼这么多年,除了天气实在不好外,可有一天生意差过。

骂了两句,心情舒畅之后也便没了兴趣,任由着中年人进进出出的打理着巷子的事情,他仍旧愿意守着静楼着一亩三分地,头可断,血可流,祖宗基业不能丢。

花甲老人视线偏移,抬头看着楼上难得出门一次的李当归,没办法,那位白袍女子实在是静楼之中独特的风景线,两人住了半个月,他也知道了少年的一些习惯,便笑道:“可还是老样子,两碗饭,一个蛋,凉菜加些肉?”

李当归微微抬起头,透过栏杆看向房间端坐在窗前的颜宝钗,还是那副模样,不管吃不吃都习惯叫两份,笑道:“每样两份。”

想着今天生辰,但凡是来到酒楼的人都喝了一杯,掌柜便笑着给李当归倒了一杯酒,推到少年身前,对着少年开心笑道:“我看公子不会喝酒,我也不劝,便是老祖宗珍藏一百七十多年的好酒,那便是闹市中第一名楼也要黄金百两才有一杯品尝,今日图个吉利,来人均有一杯,每人小酌一杯,修身养性,我看楼上那位姑娘气质不凡,公子倒是好福气,你不喝,也要替她端一杯过去,燕都下了几天的雨,我这家店久居深巷,天气难免有些秋凉,便当是暖身子。”

李当归低头看了一眼,哪怕他不会喝酒,可光是那酒香也能嗅出来不太平凡,有着上一次被辣喉的经历,这一次倒也有了心里准备,细细抿了一口,瞬间倒抽一口凉气,酒好不好他尝不出来,一口喝进去如同火烧喉咙,不过却也是慢慢喝完,看着掌柜的将就那个杯子又倒了一杯,他想说什么,最后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了,与颜姑娘住在一间房,若是说出换个杯子的话,免得徒增麻烦,最后看着花甲老人,压抑住咳嗽的感觉,礼貌性的笑道:“好酒,就是有点辣喉。”

花甲老人也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辈子,眼力劲何其毒辣,一眼就看出来少年不会喝酒,若非是那白袍女子只对他一个人露出笑容,这一对只怕让人怀疑居心叵测。

今日的小厮倒是特意请了一个,是那多年不见的儿子请回来的,所以倒也不用向以前那样奔波忙碌,看着李当归,老人忽然有些惋惜道:“可惜了……若是公子会喝酒的话,细细品尝就能发现其中美味,便像那山中美景一般,因人而异,有的觉得空山新雨后,有的便是树树皆秋色。”

李当归露出微笑,瞧着掌柜应该把一辈子的墨水都用到了这些话上,他便觉得有趣,双手握着那杯酒,静静的等待着饭菜,心中无聊,便与掌柜的攀谈,“先前那位是老先生的公子?满面春风,眉间满是书卷气息,想来必定是听雨楼的先生。”

花甲老人爽朗一笑,显然对于自己儿子被这么评价很高兴,不过很快就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他那是猪鼻子插大葱装大象,他在秦王府小郡主手底下当差,堂堂七尺男儿如今却替一小丫头办事,我都害臊,这么多年不回家,幸亏还记得他老子的生日,若非如此,他休想进这道门。”

李当归笑了笑就不再说话,他似乎想起什么不美妙的事情。

那掌柜也在饭菜好了之后端送过来,然后便去招呼其他酒客,怀着一肚子的闷气,大抵是真的对于自家孩子替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办事有些郁闷。当然,李当归这些天也知道,秦王府家那郡主的脾气并不是前段时间所遇见那样,倒真应了那句‘知人知面不知心’,看起来只是有些王孙贵重的傲气,可百姓们十有八九都说那郡主暴戾,坊间流传的故事,怎么说也得有六七个版本才对,唯独郡主就这么一个。

李当归饭菜端到楼上,把那杯酒送到颜宝钗面前,看着杯子,眼眸中总有些不自然。

颜宝钗坐在窗前许久,接过杯子,五天绵绵不绝的雨,大街小巷的寒气还未去尽,她低头看了一眼杯中酒,不管什么百年好酒,千年老酒,拂尘山上多不胜数,便是那瑶池琼浆玉液拂尘山上都有一壶,乃是拂尘山老祖宗有幸被邀请去瑶池,带了那么一壶,与《山河传记》上记载的那‘凡人嗅一口,长寿三百九’一模一样,所以这种世俗眼中的百年老酒其实与清水无异,看着李当归那眼神,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她也就拿起一口饮尽,便真与清水没什么两样,破天荒的拿起筷子夹了两块肉嚼着。

李当归一脸震惊,那种火烧喉咙的酒也能这么喝?诧异道:“颜姑娘以前经常喝酒吗?”

吃完肉的颜宝钗冷笑一声,“当你修为高了之后便会觉得除了那瑶池琼浆玉液,其他的都是清水。”

像是井蛙跳出看到辽阔天地的李当归脸上震惊愈发浓郁,难以置信道:“颜姑娘竟然还喝过琼浆玉液?我看传记上说凡人喝一口便立地成仙,那会是什么味道。”

颜宝钗不以为然道:“喝过几碗,那味道也不怎么样。”

李当归扯了扯嘴角,心想你当我傻子呢?

颜宝钗柳眉倒竖,一巴掌拍到桌子,险些被把木桌拍烂,她脸色说变就变,质问道:“快说!你是不是在心里边骂我呢?”

李当归只觉得头痛,他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个姑娘。

颜宝钗手抬起,吓得少年端起碗退后一步,看着少年有些害怕的神色,她灵机一动,轻声笑道:“你以为我真没见过宝贝?”

李当归来了兴趣,好奇道:“什么宝贝?”

颜宝钗好像是那街边妇人互相炫耀自家孩提一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说道:“有一次我随师尊去听圣人讲道,由于我是第一个解出问题的人,便有幸得见那宝贝一次,当时我不过十四岁,只觉得那便是天上瑶池,回来以后就听师尊告诉我说,那山上有颗宝树,此树一元会一开花,一元会一结果,一元会一成熟,一元会才可食用,树上开花形状好似莲花,熟透的果子好似珠蕊,花果之上皆有‘黄中’二字,修士若是闻一闻花香可得‘万载道行’,若是有幸吃一颗果实可立地成为三花五气齐聚的道家天君,若是没有圣人允许私自进入此地,瞬间就会化为齑粉,神形俱灭。”

李当归有些傻眼。

少年哪里听说过此种天地灵宝,记忆之中不过就是那些冬虫夏草,人参雪莲之类的药材价值千金,便是琼浆玉液也只觉得是那些说书先生们闲着无聊杜撰的,现如今真听颜宝钗说起,那幅少有的认真定然不会说假,若是吃一个,那岂不就瞬间变成了顶天立地的大剑仙吗?吃完,那不得是圣人?

颜宝钗看出少年心中想法,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就板着脸教训道:“你以为那是大白菜吗?要知道四个元会才有那么一个,若非是圣人嫡传弟子,寻常修士哪能吃一个?我那会看一眼便平赠百年修为,洗筋伐髓,十九岁便开了天眼。”

李当归将信将疑,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小心翼翼说道:“颜姑娘,真是这样?”

颜宝钗夹起一块肉,想来看那么一眼便能让东胜神洲十之八九的修士羡慕,她满脸春风得意,说道:“那是自然。”

李当归还是不信,觉得颜宝钗的话漏洞百出,那能得圣人召见,又第一个解出问题,必然要被点为弟子赏赐一颗果子,那现在就应该喊‘颜天君’而不是颜姑娘,不过他也知道颜姑娘的脾性,也便不再过问,只是忽然起了玩心,大抵嘴里的肉就是‘熊心豹子胆’,看着得意不减的白袍女子,道:“颜天君,那一元会是多久?一百年吗?”

不曾想她却不生气,反而笑容满面,好像很喜欢‘天君’这个称呼,解释道:“一元会就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四元会,那会儿你祖宗的祖宗的祖宗都没有出生,西蜀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破地儿。”

李当归点了点头,“传记上说那会到处都是妖精。”

颜宝钗开始指点江山起来,“那是自然,天地大战,那会便不是什么民不聊生,而是神仙修士不聊生,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天底下的修士不努力修行便会跟现如今的妖精们一个下场,人人喊打,不过那些个真人、天君们便不需要那么每天枯燥乏味的修行,需要世俗间的香火,就像修士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一样,香火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灵气,像庙宇中那些个小神,一旦没人提供香火就会破败,譬如那些和尚,你一路过来看见过几座庙宇?庙内又有几个和尚?不是没有人信他们,而是在东胜神洲佛道并不像道家一样遍地都是,若是有哪个人像儒家圣人一般游走七国传道,那百年,千年之后总有人会立庙宇,若是能庇佑一方水土,那么信仰他们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通俗来说,其实就是神仙与凡人们的交易,为什么大燕疆域仙宗林立,还不是因为三千年底蕴的大燕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香火气运十分浓郁,便像江南的儒雅风流,那里就适合儒家传道、开山立派。”

李当归不去想那果子的事情,转而问道:“那么北唐皇朝信仰什么?”

颜宝钗神色肃穆,摇了摇头,相处这么久的两人很多时候都能一下子猜出各自心中想法,她现在很显然就是在说‘谁也不信’。

李当归似懂非懂,那些东西太虚无缥缈,他就是听也听不懂。

饭后,李当归就继续开始修行,便用天府内微薄的灵气灌走奇经八脉,然后游进神阙穴,那是颜宝钗所说剑士们开剑炉的地方,也是修士们灵气转为气机的地方,武夫便是气机,剑士自然就是剑气,庆幸的是李当归走得不是那种傲气,为人看起来或许有点逆来顺受,可到底如何只有少年明白,那灵气也如同剑意一般似春风和煦,温暖着经脉,剑士的气息要悠长、磅礴一大半,却又极其凌冽,这也便是为什么常说同境界剑士几乎无敌的原因,开剑炉孕育本命剑胚之后,那剑气是剑气,灵气是灵气。

换句话说,那便是有酒有肉与只有小麦的区别。

睁开眼睛就看见颜宝钗侧颜,慢慢移动,有些不妙,心中默念了非礼勿视,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皱着眉头。

李当归站起身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向楼下,大事不妙。

只看见楼底下有一堆金甲士卒,为首的人却是一个年轻人,整齐的马蹄声显然是金甲士卒之中最为精良的一队人马。

数百人,就好像一个人在街道上走一样。

大燕皇都,除非皇上,亦或者是皇上最宠爱的哪个皇子、公主,否则定然不可能调集这么多人招摇过市,而且这却是偏僻陋巷,怎么都不可能是无心之举。

巷弄也只有这么一家酒楼,可以肯定不是来喝酒的。

李当归想起来前些日子出去,总感觉身后有人盯着。

颜宝钗指着楼底下,顺着她手指方向看过去,李当归看见了掌柜的儿子,那一刻,少年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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