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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作者:人间最美是清欢本章字数:5509更新时间:2020-02-25 09:49:21

惊蛰降临,春雷萌动,万物复苏。

学塾刘先生手下最得意的读书人探亲归来,弱冠之年,换新装,身穿儒袍,风流倜傥,乃是天下头品宝玉,长安城的士子们听说他回来后,根本顾不上手头的事情,赶紧带上礼物前来拜访,互相谈笑着长安城近几个月发生的趣闻。

他小有名气,曾被山崖大儒点评为“第一甲”,少年时候就赢得了许多美誉,此行前来长安是有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虽然学塾这一亩三分地入不了世家豪族的眼,但是年轻人却被教书先生视为平生最得意的弟子,论道大会那日他恰好回家省亲,因此便错过了金銮殿上那“耻辱”的一幕,若是有他在场,说不定能反驳两句。

年轻儒生送走客人的时候天已大亮,正准备去东市买药李当归途径学塾,读书人恰好看见这位与长安街显得格格不入的少年略微有些惊讶,还有些好奇,便开口叫住少年,笑着问道:“不知这位朋友名讳?”

李当归着急替颜姑娘买药,听见声音,立马就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年轻儒生,朝他笑着打了一声招呼还礼后,继续前行,谁曾想却被误会。

实际上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由于心中太着急,加上这个读书人声音确实有些轻微,两人相隔有点远,李当归就没有听见他说的话,只是象征性的行礼,但是年轻人却自来熟的讲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道理,硬是要把少年带到了桃子坞,酒逢知己千杯,年轻人抓住李当归的手臂,宛如千斤铁锁一下子扣住少年,难以动弹,李当归执拗不过就随着年轻人来到酒楼。

今日的酒楼生意一般,而且清晨时分也达不到人满为患的地步。

依照李当归的性子,如果手上没有事情的话他肯定会坐下来与这个读书人详细交谈,可是一想起还要替颜姑娘买药,这几个月的每一天都是固定的时辰煎好,没有一天错过,哪怕半炷香时间,少年刚要起身解释表达歉意,一旁端茶过来的十二岁却不愿意了,小丫擅长头与三教九流的人交往,一眼就看穿少年的心思,以往来买点心的时候每次都会被套出一两句话,因此她知道李当归要去买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今天就是不想让少年走。

那位被附近文人墨客们推崇的读书人确实有着不同,眼光独道,看出了李当归的焦虑,视线转移向了按住少年的双手的少女,脸上微笑,轻轻摇了摇头,善解人意道:“公子若是有什么事的话,我们下次再聚如何?”

李当归想要起身答谢,十二岁对此权当没有听见,按住少年的手死活不肯松开,只是自顾自的倒了一杯茶,端起抿了一口,抬起头望着读书人,犹豫片刻,然后才向李当归介绍道:“他叫元芩,与教书先生一样都是来自朝天阙,具体是哪里说了你也不懂,你只需要明白一点,朝天阙很大,他很厉害,这个家伙不喜欢美酒美色,与那些个迁客骚人们的性子完全不一样,既不爱吟诗作赋,又厌恶烟花柳巷,但是唯独喜欢多管闲事,还有学塾那个喜欢穿红袍臭丫头,她进学塾的时间较晚,与他师兄妹相称,性格也是怪异,那臭丫头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有什么事情一般都是让她的小跟班跑腿,名字倒也是取的好,叫‘吉祥’,最喜欢学塾的弟子叫她师姐,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每次来酒楼买东西我都忍不住想打她一顿,要不是她有个力大如牛的跟班,我准要打得她满地找牙。”

元芩平生最爱不平事,极擅长与人讲道理,可是读书人又要讲究文雅,对于恃强凌弱,以拳头来讲道理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嗤之以鼻,他奉行刘先生“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教义,与人相谈皆“以和为贵”,通常情况下就是如此,不过偶尔也会有意外发生,一般道理讲不通的时候那就只有用另外一种难以言语形容方式。

少女与年轻儒生相识已久,对各自的脾性心中有数,知道这个读书人是个喜欢用大道理多管闲事,所以言谈无忌。

年轻人脸上风轻云淡,眼膜中也透着平静,看不出心底的意思,心中认同圣贤那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言语。

少女的脾性但凡是在长安城待上一年的人都清楚,基本不会有人去计较,因为他们一打不过、二骂不过。

当十二岁介绍完后,此时再看着少年眼眸中的焦虑正在逐渐消淡,他就开始与少年交谈起来,相谈很久,事无巨细,短短时间,李当归就发现十二岁这丫头所谓的“多管闲事”有多么可怕,他发誓,长这么大第一次遇见这么能说的人。

他总算明白了那么多文人墨客要登门拜访,肯定想要在下一次论道大会的时候让他一雪前耻。

少年读书不多,懂得道理很少,很多时间都是年轻人说,他认真听,兴许是这一次第一次与人交谈如此欢,元芩兴起之余慢慢向少年讲着一些长篇大论,其实这个年轻人哪里知道,李当归只是觉得那一些长篇大论之中有很多词汇不错,能记住一个是一个,说不定以后修行的时候就能遇见,到时候就会省很多功夫。

十二岁托着腮帮子望着他,或许是因为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缘故,竟然不太习惯他这么能说,心尖雀雀欲试,有想要当着大庭广众之下与读书人开始一场“论道”的冲动。

这番光景倒是让楼底下的姿势酒客们竖起大拇指,长安街道中,能说会道的人不少,但是真没有几个人有那么好的耐心能听他讲这么久。

他讲了足足半个时辰,李当归便认真听了半个时辰,年轻人说的最多的是现如今江南的美景如何,偶尔会提起朝天阙一些逸闻趣事,对此,少年的想法也很简单,单纯的充当一个听众的角色,最后实在是怕待会买药回去被颜姑娘狠狠骂一顿,耽误煎药的时间,也就相当于耽搁了今日的修行,他忍不住开口打断年轻人,口吻中满是歉意,“我有些急事要去药铺一趟,要不然晚一点再说吧,反正我家距离学塾很近,如果你喜欢,我随时都可以过来。”

年轻人只是单纯的喜欢多管闲事,除去这些,其实性子不错,他心平气和的看着脸上焦虑若隐若现的清白少年,意犹未尽道:“怎么了,我看兄台身上并没有伤,呼吸正常,气息沉稳也不像有内伤?”

李当归一脸讶异,不确定眼前这个年轻人是否也属于颜姑娘一类的神仙修士。

年轻人倒是没有什么顾及,许是认识十二岁的缘故,于是觉得与这丫头聊得来的人都有趣,看了少女一眼,后者不领情,翻了个白眼就不再理睬,他很快就笑释道:“正式介绍一下,朝天阙第一甲,平生最爱不平事的元芩。”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学宫第一甲的读书人,山崖上这么多道理,他就只学会了多管闲事这一种。

李当归沉默了片刻,一开始他还以为十二岁那些话有些夸大,学塾教书先生少年偶然遇见过几次,是那种看一眼就有种如浴春风的圣贤先生,想来弟子也是儒雅之人,可听元芩讲了一堆道理,如今他就立马赞同十二岁的话,伸手不打笑脸人,保持微笑道:“李当归,西蜀人。”

元岑听到李当归自报家门的时候略微有些诧异,因为少年口中方言有些独特,很多地方方言混合在一起,不仔细听真难以判断,山崖有要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足迹踏遍一洲之地,所以住在长安街三年多的读书人可以轻易判断少年口吻中蜀音较重,灵犀一动,就用西蜀官方雅言说道:“长安城来了不少外乡人,也不知道是捉妖,还是想当驸马,你呢?”

李当归摇了摇头,没有隐瞒此行目的,“我要向北走,只是小时候听娘亲说天都长安很美,有朝一日一定要亲眼瞧瞧,所以特意过来长安城看一看,在城中待不了几日我就要继续前行,所以既不会捉妖,也去不当什么驸马。”

元芩看似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回到长安第一时间就拜访了刘先生,他说最近有妖精杀人,天子欲征婚,好像还有些‘时不待我’的急迫,怎么,李公子莫非瞧不上天生丽质难自弃的长乐公主?”

李当归扯了扯嘴角,觉得自己已经没耐心跟他聊下去了,想了想,还是忍住沉下心来,默不作声,静候下文。

元芩似乎想起什么事,脸上忽然浮出笑意,好奇道:“难道公子心有所属了?”

其实李当归没打算跟年轻人继续聊下去,准备保持沉默让年轻人觉得无聊自行离开,也就是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他是真的不知道如何与这么一个人交流,只是当看到对方的眼神之后,实在是没有办法,绞尽脑汁想脱身办法。

十二岁瞥了少年一眼,恰好被看见,于是灵机一动,李当归似乎被仙人醍醐灌顶,瞬间心领神会,只是还有些犹犹豫豫,脸色微红,稍作思量后,点了点头,少年心里默默向颜姑娘道歉几十遍后,说道:“我有喜欢的人了,别说驸马,便是要我当王爷我也不愿意。”

十四岁的少年稚气未脱,口吻轻狂。

元芩抬目看向十二岁,然后笑了笑,显而易见,绝不可能是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十二岁发现前者的目光,抬起头肆无忌惮,少女性子就是争强好胜,她从来不怕与人吵架,而且每一次必须要有个高低胜负,要不然决不罢休,否则晚上睡觉都会不安宁,这位被官老爷带回来的小丫头年龄不大,嘴皮却莫名利索,熟人与陌生人之间往往只是缺少一个契机,要是天时地利人和,那就又是一场天昏地暗的战场,若是有人惹了她,她甚至不介意出手,下手也不会有轻重缓急可谈,完全是生死由命的那种。

李当归一言不发,随着证物来临,来往酒客逐渐增加,十二岁起身忙碌于端茶送水,招呼客人,此时,元芩站起身,拿出银子结了账,在少年如释重负的目光中,咧嘴一笑道:“看来兄台属于单相思,我还以为天下只有女人才会得这种病,今日一见,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李当归微微一笑,他第一次有些厌烦一个人,向十二岁辞别,小丫头一如既往的送给少年一堆昂贵的点心,低着头唠嗑一会家常,什么长安米贵,钱够不够之类的话后,少年转身就走,飞快的朝着药铺跑去,现在他一门心思只想要快些把药买回来,煎好端给颜姑娘,错过了时辰,也不晓得她还要不要。

十四岁的少年,心思单纯。

十四岁的少女,心思复杂。

年轻人离开之后,途径那华服少年死的巷弄,地上依稀可见血迹,空气中尚有未消尽的血腥味,他回到学塾,抬起头看着“以和为贵”的匾额。

乾坤下,年轻人怔怔出神。

他一只脚踏进学塾大门,竟又莫名其妙的退出来。

精力随时都很活跃的红袍少女瞧见待在大门口像个门神一样的年轻人,上一秒笑靥如花,下一秒就眉头紧蹙,提醒道:“元芩,既然都已经回了朝天阙,那便准备接替先生的位置,如今又还来长安空耗着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朝天阙的手,伸这么长了?”

那位读书人脸上略带歉意,苦笑道:“山崖发生了一些意外,朝天阙的位置便交给了陈师妹,她天资聪颖,修为卓越,定然能轻易胜任朝天阙门主的位置,我就被师祖要求下山,顺便过来拜访一下刘先生,茫茫山河,指不定什么时候我就是修行大道底下埋藏的一堆白骨。”

红袍少女翻了个白眼,鄙夷道:“天底下还有能镇压你堂堂朝天阙准门主的人?”

空青与学塾的刘先生相遇于渌水天下,两人一见如故,少女便随着先生来到长安城,年轻人与这位穹顶剑士也算半个朋友,知道她那老谋深算的脾性,跟着她走进学塾。

先生结课朝着后院而去,元芩看着一旁愁眉不展的少女,降低了嗓音,“师妹,你与我说实话,大燕那个小王爷是不是你派人杀的?你与背剑山那个剑士,为了剑胎,有没有一场大战?”

红袍少女抬头瞥了年轻人一眼,并不理会。

元芩愣了片刻,忽然嘿嘿一笑,这位平生最爱不平事的读书人,这一刻把‘恬不知耻’表现的淋漓尽致,轻轻喊道:“师姐。”

少女漫不经心的否定道:“不是,这个小地方还有高人,我让吉祥去调查过,发现皇宫内那个剑士剑气同修,如今春秋武道十七楼,你这般吊儿郎当,说不定就要陨落此地。”

天地正气,两袖清风,这个山崖上号称圣人之下战斗力第一的读书人,轻轻一笑,不以为然。

空青一开始也是捉拿那只妖精回去麒麟压交差,只是当她看见浥轻尘的时候就猜到了异样,她怎么想也没想到,那个剑胎距离她竟然只有咫尺之遥,灵机一动,少女还没有开口,后者就已经心领神会,爽朗笑道:“师姐,你就把心揣肚子里,似天君、真人这般蝼蚁,若是没有下山之前兴许会顾忌圣人门庭,如今我一身清白,抬手两袖清风,他们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

读书人拍着胸脯保证,自信十足,并没有把身旁‘小师妹’的白眼放在心上,然后,他也朝着后院而去,与上一任朝天阙门主探讨着‘胸中韬略’。

空气轻轻叹了一口气,带着吉祥来到后院小亭子内坐着,不去打扰师徒二人。

黝黑少年没有什么顾忌,或许是武夫共有的性子,口吻直言不讳,“小姐,有些话其实不该跟你说的,只是万万没想到那个人吃相如此难看,那个少年,多半便是别人精心策划的一个局,我才疏学浅,暂时猜不出他属于哪颗棋子,但是大明宫李幼孤肯定是意料之外的人,我最担心的是,他们完全不讲道理,届时打了小的,出来老的,麻烦源源不断。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强行把剑胎带上穹顶,或者让他早一点踏上大道,以免迟则生变。”

黝黑少年脸上凝重,语气低沉,“他学的那套剑招,正是出自李幼孤之手,小姐或许不知道,他曾经登过天幕,不过失败了,去天山后就写了这一套剑招,依照书上所记载,那部剑招凝聚‘剑气’二宗的优点,不过是不是花架子还不清楚,但是就目前李幼孤十七楼的武道境界来说,足以打上天幕,在此之前,老祖不也说他是一个罕见的奇才吗?可惜是一个痴情种子,跟截教那个道种很像,说不定就要步后尘,千年修行毁于一旦。”

“那姑娘的修为我看了,初开天眼,不足为惧,如果小姐不喜欢,今夜我就动手,省的夜长梦多,如果能把剑胎带回穹顶,那就是最好的结果,哪怕没有成功,我怎么也不可能让背剑山的人如愿以偿,要是那女子带走,就当是先来后到,反正区区一座拂尘山,我随时都可以踩碎。”

红袍少女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对于这些陈年往事也了如指掌,浥轻尘是不是来捉妖她不知道,反正她来到长安城之前是想要捉拿妖精。

少女忽然问道:“那你觉得他们杀了人后为何还要留下一具尸体,杀鸡儆猴吗?就不怕背剑山再来一次剑气大战?想要带走剑胎?可是我看那个家伙似乎铁了心要去了尘山,有时候我也很纳闷,你说他这种傻子是怎么得到剑胎的?”

春秋剑胎孕育七千年,与生俱来,传承方式极为古怪特殊。

红袍少女平静道:“先等等,我想知道是谁动的手。”

黝黑少年站起身,小小年纪,顶上气息金黄,低头道:“那行,小庭院的少年就不去理会,反正我看谁也带不走,我就去皇宫一趟,若是那李幼孤识相,便一五一十说个清楚,如若不然,我掀翻整个长安城。”

少女想了想,灿烂一笑,“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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