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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白皮吊额大猫
作者:狂药三罐本章字数:6714更新时间:2019-07-12 21:06:48

十二月的天,赶着赶着就要过年了。

南国伏水一直都有“南国十二州,花飘三五七”的说法,说是在这南国伏水,别处都已是皑皑白雪时,这第三、五、七州仍只是天气微寒,不曾下雪。

当然,三、五、七州只是伏水国文人眼中,那群东边、北边的莽夫蛮子的说法。自诩风流盖世的南国伏水,可是很贴心地给每个州都取了名字的。

这一州,也就是伏水皇城,叫“落诗”,可是在羌生人眼中,一个文绉绉的名字,拗口还难听,就连民间谈笑,都直说是“落屎”城,倒是能让人更好地记住。为此伏水国的文人们可没少肝疼。据说每年递交上去的奏疏里,每五封就有一封是建议改这个皇城名字的,只不过都被皇帝用“祖辈定名,不可轻易更改”的借口,给强行压了下来。

原本那伏水的开国皇帝,是个文人武夫,打下了基业后,取皇城名字为“落诗”,那是寓意伏水国文道鼎盛,文意无穷。谁知道这在读书人眼中神圣无比的城名,到了那羌生蛮子嘴巴里,会这般粗俗不堪?

而伏水国南部的三、五、七州,则分别叫“篆笔”、“青墨”、“丹纸”,无一不是极为拗口难懂的名字,估计这世间也只有那文人会觉得韵意无穷,搁在一般武夫身上,估计连字都不会写。而这三个城名,则是取自文房四宝中的三宝,笔、墨、纸。至于那以“砚”为名的州,却是在羌生,因为那里州上的大世家黄家,是个文豪大家,收藏着那传说中,能变水为墨、千年不消的“往生砚”。

难怪南国伏水是号称天下三绝,以文房四宝取州名,唯独少了那“砚”字。而确实,伏水南部三州的取名,都是由最初的伏水国脉,十座诸子百圣石像来做的,由十座石像钦定了伏水国南部三州的名字,唯独那“砚”字,未曾出现在伏水大州的名字上。

但虽说文房四宝少了一宝,可那南部三州出产的笔、墨、纸,确实冠绝天下。大部分的成品都是送往“落诗”皇城,给那伏水四十九小圣,以及皇宫贵族用的,算是宫廷专属,而在地方上,唯有一些赫赫有名的大文豪,才有拿到这“三绝”的资格。而这三绝的制作原料稀缺,但又只在当地有,所以每年的出产都不多,再加上宫里的需求庞大,基本不会外流,所以即使是当地的官府,都没有采集原料和制作成品的资格,都是统一交由朝廷派出的官员打理。

而在那羌生十九州的“砚州”,砚的制作却是十分之多,种类多样。而收管这天下第一砚的黄家,即使在重武轻文的羌生,也没有多少武夫会对其不敬,因为黄家的读书人,都是武夫,文豪武夫!

而在这伏水的南部三州,因为冬季时仍然气候宜人,所以一到了这下雪的季节,不泛有身体虚弱的老人带着全家一齐,来这过冬,等来年春天到了,春寒也过了之后,才回去北边。所以这南部三州的文人戏称他们为“白毛蜡嘴”、“有家野鸭”。不过虽然嘴上说得狠,但实际上还是挺欢迎的,毕竟州里可以更加热闹,年味儿重。

落诗皇城,余家。

余家三代的老九,余九酒,此时正裹着被子躺在床上,旁边烧着好几个火炉,可余九酒那身子仍然在不断颤抖,迷迷糊糊地道:“好冷……再拿张被子来,好冷……”

旁边的家主余半海看得那是一脸揪心,他的夫人姜氏更是一手握着余九酒的手,一手拿着手帕擦泪。自从余九酒的父母身死的那一年,余九酒染了一次恶寒,差点没挺过来之后,以后每年的冬天,余九酒就会像这般,处于半昏迷状态,身体冰冷。无论加多少火炉,盖得有多严实,都没有丁点儿用处。

那姜氏拿着手帕擦泪:“怎么还冷啊?我的孙女啊~这都加了多少火炉了。”那侍女更是在一旁,被那火炉烤得满头大汗,还要把毛巾放进热水里洗净,然后擦在自家小姐脸上、手上。

“来啦来啦,我拿来啦!”老远就有一阵声音传来。只见那袁家的糟老头子,右手提着茶叶,左手拎着壶水,还没到余家大门就开始大声嚷嚷。吓得那余家小厮立刻上前。

“哎哟袁老爷,您慢点别摔着!东西我来拿吧,您这都九十多岁了可不能摔喽!”那在门口的小厮将手伸向袁大棠。

可那袁大棠一眼就把那小厮瞪回去:“走开走开,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再说了,这东西你会用吗?最后还不是要我来?万一你一个手滑把东西给摔喽,卖了你都赔不起。快让开。老头我还年轻着呢!”这给袁大棠给气的,吹胡子瞪眼的:说我老?

袁大棠一路小跑,把那跟在一边的小厮吓得那可是心肝疼。这袁老爷要是在这摔喽,那自个这一顿老拳肯定是跑不了的。不过好在袁大棠还没老得老眼昏花,跑个步也没摔着,总算是拎着手里的东西,稳稳当当地到了余九酒房间门口。然后指着那小厮:“去叫多几个人,把那桌子椅子、还有茶壶茶几什么的搬过来。”

很快东西到齐,袁大棠就好像作法一样,把东西摆好,口中还念念有词,这可把出来看情况的余半海气得满头黑线,然后上前一把揪住袁大棠的胡子:“你在这儿干嘛呢?没看我孙女还在里面躺着,你就在这准备喝茶作法了是吧?”

揪得袁大棠老疼了:“放手你个畜生蛮子!我是来治病的!”

余半海松开手:“治病你给我在那神神叨叨的像驱鬼一样?”

袁大棠理了理自己打理多年,爱护有加的胡子:“那不是我还没背会步骤吗,临时再背一下过过步骤。”

余半海眼中带着九分怀疑一分讥讽看着袁大棠:孙子,还装!

袁大棠说道:“你那是什么眼神?不信我就让你看看。”

只见袁大棠拿出那袋茶叶:“这是用那西南的火山土种植下长出的‘烨根’茶,虽为茶,但是性子热。”

然后又把那壶水打开:“喏,我可是派了好多人,费了好多钱,才从那何幺北部的冰山中取来的冰山泉水。一路保温至今,原本很大的一块冰,到了我家只剩下头颅大小,然后完全化成水后,我就火急火燎地跑过来了。”余半海眼神缓和,又看向屋中仍在颤抖的余九酒。

袁大棠没理余半海,而是一手将那壶水倒入器皿,伸手取了半手茶叶,将水煮沸之后立刻拿下,倒进装着半手茶叶的茶壶之中。等待些许过后将那第一轮的茶水倒在地上,然后倒入第二轮的水,又是等待些许,将那茶壶提起,递给余半海:“喏,拿进去吧,给她喝下,或许会好一点。”

余半海提着茶壶,伸手接过旁边下人递过来的干净茶杯,走进余九酒的房间,拍了拍姜氏的肩膀示意她让开,倒了一杯茶出来之后递给余九酒的侍女,那侍女将余九酒拉着坐起,慢慢地把茶给余九酒喂下。

片刻余九酒就安定下来,小脸也变得红润,眉头舒坦,身子也不抖了。闭眼睡去。

“她这毛病这几年一直这样?”袁大棠自己又拿了些茶叶煮了茶,伸手拿起一杯,放在余半海面前,问道。

余半海拿起,轻抿了一口:“当初我那儿子儿媳走了之后就开始了。苦命啊。”

袁大棠开口:“那就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我那茶叶可是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的,现在她还年轻,能挺过去,几十年后人老了,你又早就不在了,谁帮她挺?又有哪家小子敢娶她?我家那小子虽然愿意,可是你那孙女摆明了没想法啊!”

然后缓了缓,又说道:“你说在这冬天,把她带去那南部三州怎么样?那里暖和很多。”

余半海一口喝完茶:“行!明天就走。”

其实之前不是没有想过,可是余半海在那覆灭何幺的计划一开始就没回过家了,所以也是一直拖着拖着。去年本来就想带余九酒去南方过冬,可是又被各种事情耽误了。今年无论如何,都要把余九酒带过去!

袁大棠一手有节奏地敲打着他那其中一只“青藤”玉佩:“那我也去,我这身子骨老了,这冬天我过得也挺难受的。”

余半海深深地望了袁大棠一眼,可这袁大棠却视而不见,自在地在那喝茶。终于余半海无奈地摇摇头:“明天早点过来。”

“嘿嘿!好嘞!全听圣首安排!”袁大棠将那杯喝了好久都快见底儿的茶一口倒下,挥了挥手走出余家大门。

第二天,俩人携带着不当官的家人和那些仆人离开皇城的消息不胫而走。而这俩人一走,那伏水的文道,就要换人扛了。这换人的结果是好是坏,没人知道。朝堂上那些世家大族总算是能够耀武扬威了。虽然余半海和袁大棠这伏水的副相和正相已经在一年多前辞了官,可是这些世家总感觉仍然待在这落诗皇城里的两位,仍有着极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现在他们走了,总算可以放开手脚了。

伏水的皇帝,坐在御书房,手里拿着那已经被修复好的白玉牛翡翠玉佩,陷入了沉思。袁大棠和余半海还在皇城里的时候,就算他们不上早朝甚至不当官了,可皇帝心里还是安稳的,现在他们一走,虽然那府邸还在,两家的家族中也还有人在朝中为官,可皇帝心里总感觉空落落的,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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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周涯必就没有余九酒那种待遇了,身为一个没爹没娘,没姥姥疼舅舅爱的孤儿仔,他只能在这冰天雪地里一个人行走。现在已经是个三流圆满的武夫了,底气足,即使拎着的是木剑,也是丝毫不惧。

“那是……雪鸡!”周涯必看着几十丈外的那坨会动的东西,顿时蹲下,将包袱勒紧。

神情激动:“诶诶,真的是雪鸡!一季换一毛,肉嫩染眉梢。说是这雪鸡肉质之好,什么人吃了都会面带微笑,舒坦眉梢。”然后周涯必绕啊绕,绕到那雪鸡的视觉死角,右脚大力一迈,可掀起的落雪却还没有一寸厚,悄然无声,中间换步五次,脚踩之时皆是落地无声。

“近了近了。”周涯必伸出左手,一把抓住雪鸡的脖子,那雪鸡立刻鸣叫起来。

可是周涯必还没来得及高兴,一个巨大的阴影就将他笼罩起来。周涯必左手拿鸡,右手拔剑,气机附在那木剑之上,用剑身拍向头上那道身影,而后反劲瞬间袭来,周涯必顺势后退,那道身影也是猛地停顿,然后落在原本周涯必站立的位置。

“好家伙,白皮吊额大猫!”周涯必拎着雪鸡,一手拿着木剑。

竟是一头巨大的白皮老虎,藏在这雪中极难被发现。周涯必知道,自己走江湖的第一战,来了!

那白皮大猫一击偷袭不成,倒也不急,刚刚周涯必用剑身拍它的那一剑让它知道,这跟它平时吃掉的那些倒霉百姓不一样。所以索性绕着周涯必走来走去,等着周涯必露出破绽。

周涯必一边盯着大猫一边将雪鸡放下,踩在脚底,然后打开酒葫芦,狠狠地灌了一口,期间一直盯着那大猫。

没办法,跑不了,三流圆满武夫就算耗尽气机也别想跑过这得天独厚的畜生。就算他周涯必气机的量比一般三流武夫多得多也没用。

“哈~痛快!喂大猫,今日,你就是我这大剑仙手下的第一员败将!”周涯必别好葫芦,喝酒就算是壮胆了。然后提着那雪鸡就往大猫冲去,接近之时直接将那鸡扔出,那雪鸡就带着身上的雪花飞向大猫。只见那大猫向前伸出一爪,那雪鸡就分成四段,血染雪地,格外扎眼。

而周涯必则是一剑刺出,正是在那大猫用力挥出一爪,旧力刚去新力未生之时。

可那大猫战斗经验竟如此丰富,前爪顺势往前一踩,用力转身,以两只前爪为支点,用力转了一大半个圈,然后腰身直接撞在周涯必胸口!

周涯必直接被大猫的腰身撞飞到一旁,还没来得及起身,那大猫又是欺身而上,周涯必只好停止起身,向旁边侧滚,然后附满气机的左手狠狠地拍在半空中的大猫肩上,然后借着反冲之劲踉跄站起身子。

可那大猫也在向一旁倒去之时,用右爪在周涯必拍它的左手上,留下三道深深的伤口,深可见骨!

大猫虽然倒地,可看到这波交锋还是它大赚,立刻露出颇为人性化的讥笑眼神。它觉得周涯必的一只手已经废了,自己胜券在握!

而周涯必可没看这些,趁着大猫尚未起身,猛地一踩,这次轮到他欺身而上,而那大猫在那得意洋洋,竟是来不及反应。在它的判断里,这人类被暂时废了一只手,还留了那么多血,不是应该要么疼得满地打滚,要么意志力坚强的就立刻逃跑吗?然后自己就可以随意地吊在后面慢慢磨死他。可怎么这哥们还敢往前冲?

周涯必可不理这些,直接一脚重重地踩在大猫最软的肚子上,疼得大猫四脚朝天。而后周涯必右手举木剑,浑厚的气机伴随着木剑快速落下,目标直指大猫头颅。

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大猫硬生生地用刚刚疼得本能反应举起的爪子,挥尽全力打在周涯必右手,还留下几道较深的口子。

那木剑被迫放开,但还是刺进大猫的脸上几寸深,才停住。正当大猫以为周涯必右手和左手都负伤,连剑都掉了,自己这次真的胜券在握,只要一个翻身就可以把周涯必压在身下之时。

它看到了什么?大猫眼中看到的最后一幕是,周涯必的左手,食指和中指成爪状,附着着气机狠狠落下,一瞬之间大猫的两颗眼珠子直接炸裂。疼得它直大叫!

为什么?他左手伤成这样还有力气挥舞?不疼吗?

趁着大猫躺在地上大叫之时,周涯必拔起木剑猛地跳起,落下!

那一瞬间,木剑直接从嘴巴里穿进了大猫的头颅!木剑虽然本身不锋利,可是附着了气机之后,刺进这肉里,还是不成问题的。

周涯必一屁股坐在地上,恐惧这个时候才来到他心里。手都在直哆嗦。别看他刚刚步履坚决、有勇有谋、出手果决的模样,那只是他神经大条,现在才知道后怕。

这大猫也是走得可怜,遇到了周涯必这么一个不怕疼的武夫,拎起血淋淋的左手就是这么用力地猛戳,换了平常三流武夫,左手顶着这么深的伤口,谁还能用出力?

但是同时又有些得意,这么大的白皮吊额大猫都被他干掉了!周涯必赶忙拔出木剑,剑身上还附带着红的白的,混杂在一块。不过刚刚木剑刺穿大猫的脑袋之后,就被它的头盖骨给挡住了,所以没从后脑勺穿出来。

这大猫也是走得可怜,遇到了周涯必这么一个不怕疼的武夫,拎起血淋淋的左手就是这么用力的猛戳。

周涯必见状掏出小刀,比匕首还短,真的也就是平常用来削水果皮的小刀。然后附着上气机,开始剥皮。

一边剥皮,一边还叨叨:“我的乖乖,完整的白虎皮,稀罕货!得值不少钱哩。”没办法,从小穷到大,穷怕了。

很快那张那虎皮被剥了下来,流出的血液很快就被冻住了。说道血液被冻住,周涯必才反应过来自己左手的伤,血液已经被冷得凝结了,周涯必赶忙把皮收好,又把那分成四份的雪鸡也装上,把木剑用雪擦拭一番,装进用粗树枝做成的剑鞘。然后起身向前。

“刚刚那人说沿着这条道一直走就有镇子了。”周涯必连忙奔跑。

足足跑了二十里地儿,那城门才出现,把在客栈待的那段时日办的证件(类似身份证)给那在大冬天还要守门的城卫略略地看了一眼,周涯必就进到了镇子上。好险大后天才是春节,不然周涯必如果晚两天,在大年三十那天才到,那估计只能看见封闭的城门了。

走进最近的一家客栈:“天涯客栈?不知道跟黄水镇的天涯楼有没有关系。”周涯必拎着包袱,看了看价目,三十文钱一晚,也不算贵,这个时候的正常价格,毕竟大过年,也没多少人会去外面住,所以过年时节的价格都低,毕竟连厨子都放假走了,每天也就有那么一两个时辰的时间,掌柜的会过来看两眼。

所以这个时候,客栈里连个店小二都没有,后厨也没有菜,只剩下一些调料什么的,这个时候住店的人只能自己想办法弄饭吃,酒什么的也被锁了起来,不像平时那样就摆在前堂,想喝的话只能在前堂守着,等掌柜的来了才能开锁去拿。

而周涯必进来的时候,门虽然开着,店里却没人,周涯必自己随便找了个房间,推开门就进去坐下,将东西放在一旁就开始打坐,运转气机愈合伤势。

一点一点地挪动着气机,将伤口上的冰渣挤出去,再缓缓牵动伤口愈合。一个时辰之后周涯必身上的伤就好了,然后他又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恢复好全身气机。老道说了,去到陌生地儿一定要保证自己处于饱满状态。

做完这些周涯必就走到前堂,拿了个大水壶,然后走到后院的井旁边提了水,拿到后厨去烧,现在已经是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分。周涯必喝着自己煮的水,终于等到了掌柜的,然后给了他足足能够住五天的钱,一共一百五十文。想了想之后又觉得不妥,又加多三十文从掌柜那里拿了五壶酒,一壶六文钱,才走回房去。

喝完一壶之后已经到了傍晚:“出去买菜去,自己弄饭吃。嗯,得买多点,免得过几天卖菜的都不出来了。”周涯必走到镇子上,趁着还没过年,买了好几天的食材,又去药铺子买了几味药材,回到客栈后厨自己做菜吃,毕竟包袱里可是装着那难得一见的珍惜食材——雪鸡的。幸好客栈还没抠到连米也藏起来。

而说起那雪鸡,这种鸡在野外,一个季节换一次毛,一次换一天,然后作为自己的保护色。而之所以叫雪鸡,那是因为只有在冬天,这雪鸡换上了白色的毛后,那肉质和肉感才是最好的。其余时候的雪鸡可不好吃。

第二天一早周涯必停下打坐,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就看到镇子门口公告板前站了老多人。

路上也是议论纷纷:“嘿听说了吗?今儿早上有人出镇子去办事,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在路上居然遇到了那只白皮吊额的大猫……”

“哈?那只大猫?那那个人还能活着回来?”

“嗨,听人把话说完,那大猫是死的,连皮都没了,身体都附着满了自己身上血液的冰渣,估计死了有差不多一天时间喽!”

“真的假的?那大猫不是说已经连续吞了几十条人命了吗?之前大镇子上派了十几个三流高手去,都没能抓住,被它给跑了,说是只有二流高手出动才能治它,怎么会无缘无故死在那路边,还被剥了皮?”

“不信?门口那公告板可是贴出来了,你去瞅瞅去!”

周涯必坐在窗边嘴角上扬:“嘿!我这算不算是……怎么说来着……除暴安良?!”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觉得还是得多读书,免得以后和别人唠嗑扯淡时突然卡壳不会说,那就尴尬了。

要是以后的大剑仙,被百姓传颂成一个文盲!那得笑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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