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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清平城中的胭脂老板
作者:味道也还行本章字数:4402更新时间:2019-08-11 00:09:48

要问寻常人大沁有多大,他们只知道大沁坐拥九郡。

要问读书人大沁有多大,他们只知道大沁比曾经的大夏要大得多。

那么大沁有多大呢?

大沁拥九郡四千六百余县,大县境人口一二十万,普通县境人口五六万,合计大约七千万人口。

厌次郡为九郡中最小的一郡,县不过两百八十余,人口不过四百万。

因为厌次郡离着汝阳城比较近,清平城自然而然成了除汝阳以外最热闹的郡城。

厌次郡中有条巷子毫不避讳,直接取名为烟花巷。

名字什么货色,自然就是什么用途,基本错不了。

烟花巷毫不意外地成了烟花之地,二十余年来,烟花巷扩了又扩,差点就赶上汝阳城凤兰街的宽度了。

柳易一行人一路疾行,三月二十到了厌次郡清平城。

这几年来,这座城总是新闻不断。

前有一个胭脂老板名叫曹都,他的胭脂迅速占了很多市场份额,但胭脂老板玩的是饥饿营销,那些持久留香的胭脂,就算在清平城中,也是稀缺紧俏货。

后有强龙和地头蛇斗富,大摆筵席,觥筹交错。

现在是酒肆茶馆之中都讲起了真正的稀缺紧俏物,自编自演的说书先生都改讲解风头正盛的武侠小说了。

柳易三人进了繁花似锦的清平城后,三个男人一商量,一致决定带着两个女子不能随便选一个小客栈就住上了,好歹要选一个大一点的客栈才行。

三人商量完后一掏兜合计,他们身上那点钱也只够住个两三天。

柳耆卿摊手感慨道:“我又搬石头砸自己了。”

柳易和解三秋两人遵照老规矩,柳易和解三秋一同住中间的房间,他们的房间正好能将百里青青和迟重锋隔开。

至于柳耆卿呢,柳易随口提了一句,随后就忘了。

柳耆卿自己找了个屋子住下,但他真的是睡不着。

当天晚上柳易、百里青青、解三秋、迟重锋都睡下了之后,柳耆卿鬼鬼祟祟起身,他的钱得去烟花地挣。

第二天,柳耆卿在清平城已是名声大躁,他昨夜写了一篇小词。

最后那一句“只应会向前生里,爱把鸳鸯两处笼”好似有万般思念一样,昨夜惹得花魁泪眼涟涟。

天色大亮之后柳耆卿起来,他跟在吃饭的柳易说道:“她要去做贵妃娘娘,那我也只能帮她一把了,好歹相好一场。”

柳易拍拍柳耆卿的肩膀,最笨,拍拍肩膀,权当安慰。

三月二十一下午,柳耆卿拉着柳易准备到青楼散逛。

柳易转头望向百里青青,百里青青冷声道:“你看我作甚?”

柳易笑道:“百里姑娘要不要去逛一逛?”

百里青青破天荒地点头答应了。

百里青青要去,迟重锋也表示要去。

柳耆卿哈哈大笑道:“一个黑衣,一个白衣,黑白无常似的,你们是去青楼嫖/娼,还是去索命?”

解三秋无奈道:“我也是白衣哎!”

柳耆卿大手一挥道:“统统换了,蓝色灰色青色都行,黑白两色算什么事啊?”

解三秋轻声征询道:“逛青楼我就不去了吧?”

柳易笑道:“不勉强。”

解三秋笑容和煦道:“你剑术未成,我去了能保护你。”

柳易将解三秋拉到一旁,轻声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如同飒露山老道说的那样‘剑道高古’,没想到跟我也是一丘之貉啊,什么冠冕堂皇的当扈从啊,明明就是心里痒痒,怎么样,想保护佳人?”

解三秋摇头,“没有的事。”

柳易轻笑,“那就是有了,快去换衣衫吧!”

迟重锋起身回房换衣服,百里青青提剑起身,跨门而出。

迟重锋哈哈大笑道:“行囊里都是黑衣,是不是小时候被什么人给糟蹋了,一直觉得自己不干净,所以不敢穿花色衣衫。”

百里青青语塞地望向柳易。

柳易不知如何是好,解三秋和柳耆卿同样不敢喘大气。

百里青青出门之后不再回头。

三男两女中,柳易换了身青色衣衫,百里青青同样是一身青色衣衫。

解三秋和迟重锋好像是被苌楚宫特意安排了,行囊内衣衫或许材质不同,但颜色大致相当,两人都穿了一身丝制淡蓝色衣衫,衣衫上有散落的梧桐花装点,典雅又精神。

百里青青哈哈笑道:“丝桐合为琴,分不开了。”

迟重锋怒目望向百里青青。

解三秋赶忙安慰,“我马上去换了。”

迟重锋摇着嘴唇道:“不必了。”

这个奇怪的组合集结完毕之后开始往烟花巷进发。

柳易和解三秋一直有意无意地将两个女子隔开,争锋相对的两个女子要是打架的话,他们三人绝对招架不住。

大沁盛世,大街小巷尽显繁华。

盛世古董,小巷内有很多古董铺子,要是两个女子打架的话,少不得要摔坏几家铺子,那些坛坛罐罐的可值钱了,足以让人倾家荡产。

柳易没见识,解三秋不关心,柳耆卿则是一直拖在后面想着他的诗词。

他们不知道有可能某个小铺子的门窗都是古董,不知道不代表不思考,否则的话柳易和解三秋也不会有意无意地隔开两个女子。

柳易这一次游历比上一次愉快了很多,上一次每天都在为生计忙活,圣母心泛滥,不但关心自己吃不饱,还担心其他人吃不饱。

百里青青不在意银钱,迟重锋丢下了风铃山的挑子后,什么也不去掂量权衡,一身轻松,解三秋则是有剑足矣。

柳易每天忙着练剑,财政的重任自然而然地交到柳耆卿手上了,好在柳耆卿名声在外,放个屁都是香的,对他来说,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事,只要有人识货就行。

昨夜,柳耆卿来了清平城的消息不胫而走,再有今天一早的传播,说不定柳耆卿已经在勾栏内拥有诺大的名声了。

现在的烟花巷内,说不定很多人翘首以盼,等着柳耆卿光临大驾。

这样的光景,清平城已经好多年没有发生过了,卖胭脂的老板只会砸钱,吟诗作对一样不会,他没能掀起清平城中的风流。

后来又来了个叫舒清浊的书生,他写的书赚了无数女子的眼泪,但他就没有去过烟花巷。

柳耆卿的到来,烟花巷中的女子如同打了鸡血一样。

多年不曾三更梦,回光返照又一春。

柳易三人不顾满街的呼唤,径直走进一座楼阁之中。

楼里老鸨曾经也是花魁,过气了之后干脆接任了老板,做起了调教人的营生。

老鸨看人十万,眼睛毒辣,一看两女扮男装的姑娘,她知道这是她惹不起的主,老鸨赶忙装糊涂。

老鸨心想女子不苟言笑,自然不是来寻磨盘快活的人。

老鸨刚才也想过这对碧人在闺阁里如何疯狂,今日是为拜师学艺而来,可老鸨这么多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奉承好话多说,建议少提。

常年混迹勾栏的人知晓,无需她言,初涉之人愣青,早早开口,老辣之人自己会开口,轻车熟路。

两女子既然不说,老鸨自己打定主意,将两位女子请去清倌人处听曲,必须是最好的清倌人阁楼。

老鸨担心自个儿眼拙,看不出两人确实是磨盘好友,为了保险起见,她没有选择由龟公引路,而是暗里招呼了个顺眼的丫鬟引路,这样不得罪人儿。

上楼之后柳易想着解三秋怕是给飒露山老道送钱了,“剑道高古”肯定有水分。

刚才来的路上,解三秋早早地交代了柳耆卿,在两个惹不起的主去听曲时,解三秋假装跟着去,柳耆卿硬拽着,解三秋呢,盛情难却,只好作罢。

解三秋事先不是没有找过柳易演戏,柳易没答应,他就退而求其次,找上柳耆卿了。

柳耆卿身旁那个佳人是这座楼中风头正盛的当红花魁,柳耆卿懂得诗词风流语,花魁知晓温情俏皮话,一男一女相谈甚欢。

花魁时不时咬着柳耆卿耳朵说一句,柳耆卿又咬着花魁耳朵哈一口气,花魁面红耳赤,娇滴滴地轻啐一声。

相比起来,柳易和解三秋身旁的女子,就差了一点。

要是平日里没个比较,两人身旁女子也会被误以为是当红花魁,可这一桌之上三女子,两女子就有点比不过了。

柳易和解三秋心里也很平衡,出钱的得漂亮的那是天经地义,朋友归朋友,规矩不能乱。

柳耆卿还是改不了爱吃唇上胭脂的习惯,站着伺候柳耆卿的花魁特意上了最好的胭脂,左等右等,柳耆卿还是没有要下嘴的意思。

花魁见着那些个达官贵人,只觉得厌恶,看着柳公子的漫不经心,她从未如此急切过,

柳易看着都着急,在汝阳城的时候柳易不是没问过,那次柳耆卿说:“吃甘蔗要朝头往脚吃,越来越甜,这叫渐入佳境,世间最美事之一。吃胭脂也一样,心不到,情不到,那吃的只是胭脂而已,胭脂有何好吃的?”

此时,柳易想着“心不到,情不到”六个字,他想起那个教他一剑三式的杜鹤离了。

最难消受美人恩,柳耆卿花丛老手,不是有酒即喝。

柳易和解三秋两个雏儿,他们想拒绝,可两美人酥酥地抱怨两声后,两人只得乖乖喝酒。

酒到酣时方知此物好,酩酊大醉才显真性情,有酒,有碎嘴,有美人,人呐,什么都有了,也就什么都不想了。

青楼门前,来了个跋扈的公子,带了一大票人,不是正正经经地跨门而入,而是把那门拆了,才觉得舒坦,进门之后踩着楼梯上楼,直直奔向当红花魁的绣楼,一脚把门踢开,看到他心心念念的花魁秀口正忙着,跋扈年轻人怒不可遏。

吃着胭脂的柳耆卿浑然不觉。

柳易趴在了桌子上,碰落了一地的花生,习武的解三秋酒醒了大半,提剑起身。

曹都愣了一下,讪讪一笑道:“都在忙啊,打扰了,告辞。”

世间伺候人的人都有颗玲珑心,有钱人也有,她既然不看他曹都,那要么就是真心喜欢那公子,要么那三人是他惹不起的主。

曹都知道是后者,否则他每年花几十万两银子请来的武道宗师早就替他出头了。

男女之间,就男人来说,难过之事有二,喜欢的人有了新欢,要嫖的人正在接客。

曹都平日里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做,每当家破人亡的人狠狠地说“这大沁朝有皇帝有官府,别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时,他都回答“有钱确实能为所欲为。”

今日里,跋扈一世的曹都莫名有些憋屈,回答那句有钱真能为所欲为,他有的是底气,大沁盛世没了行侠仗义的江湖大侠,官员也喂饱了,不敢说清平城就是他的天下,好歹一半一半吧。

曹都有那么一刹那竟然想良心发现,觉得以后还是做个好人。

曹都幡然醒悟后骂道:“卧槽,日了狗了。”

胭脂老板轻声念道:“门都拆了,总不能换一家吧,那以后怎么在清平城混,清平城可不是有钱就行,还得有脸面。”

年轻人想既然惹不起,那就结交吧,不能当敌人,那就当朋友。

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个伟人说过,“政治 斗争就是把自己争得多多的,把敌人变得少少的。”

还有个百年修得的人说过,“混纨绔这行也有风险,要有眼力劲儿,遇着厉害的,咱就乖乖地认怂,不丢人,面子嘛,以后再挣回来。”

曹都随即感叹一句,“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随身浩浩荡荡而来的数十人,带着坐骑、轿子、马桶、铜镜、梳子等。

胭脂老板出门,用得上用不上的都会带上,他的身后经常是浩浩荡荡地跟着几十人,犹如大驾卤簿上的图画。

年轻的胭脂老板还有个习惯,身上经常会带着几十两黄金,他从来不带银票和银子,只带一粒一粒的小黄金。

几个亲近胭脂老板的家奴看着老爷的样子,猜想老爷怕是遇着事了,平时老爷都是开开心心地嫖妓,然后乖乖地吃大补丸,今日破天荒地“开门”而不入见,事出无常,必定有事。

曹都下了楼梯,他走向他以前从来不去的清倌人阁里听曲,胭脂老板爱排场,自然是最好的清倌人处才对得起他的身份。

在清倌人处伺候的老鸨胆战心惊,差点没被吓死,今日赚不赚钱两说,就怕惹了小祖宗不快,回头他就将楼砸了。

老鸨心惊肉跳,又不敢多说,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胭脂老板自认为是个俗人,俗人听个屁的曲,他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而已。

曹都来了之后,觉得这样的台阶也不算尴尬,他旁边有两个八十文以上的女子。

曹都低声念道:“女扮男装,骗谁呢?一个还拿着把剑,装什么大尾巴狼?”

当木剑以诡异的角度飞出,搭在了曹都肩膀上之后,曹都马上就蔫了,心里念叨,“这他妈什么世道?老子也不去什么破汝阳城,就在自家一亩三分地作威作福也能吃憋?”

随即自我安慰道:“还是钱赚少了,这要是每年花个几百万两请个太极境高手坐镇,那岂不是狂拽酷炫吊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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