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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有道无情是有情
作者:川公子本章字数:3230更新时间:2019-07-14 18:15:22

三天后,白云山庄在庆阳府最繁华的大街上摆了流水宴,与民同乐,同时也举办任小雪选婿大会。

街道上顿时人山人海,庆阳府的府军在维持秩序,庆阳府的知府没有来参加宴会。虽然刀王除去了,但是功劳不是他的,当然不好意思出席。

任天景站在早搭好的高台上举杯道:“各位英雄,感谢你们为我们庆阳府除去毒瘤刀王,你们是我们的大英雄,我代表全府人民敬大家一杯。”任天景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小女先前有言:“不管哪位英雄斩下刀王的头颅,她就嫁给他,只是此次杀敌却是你们十位英雄的功劳,一时实在难以决断,所以今天由小女自己决断嫁给那位英雄。”

“小女子任小雪感谢各位英雄为庆阳百姓除魔,我在此敬大家一杯。”任小雪还是一身红装,眉心画了一颗红色棱形的玉石妆,淡淡的妆,让人有一笑倾城之感。众人瞬间都被任小雪的美丽吸引住了,眼睛都看得直了,真是太美丽了。

花错嘴里连连说着:“真是红颜祸水啊!”叶寒就站在花错边上,却没有接话,静静地看着任小雪。

“十位大侠都是英雄好汉,我一时也难以决断,所以今天我以此球为媒介,谁若是被此球抛中者,就是我的夫婿。”任小雪拿出一个绣球道。

“好,这个办法好。”花错第一个大叫起来。

街道上的百姓听任小雪如此说,也轰然大声叫好。任小雪的壮举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与岳灵儿在古神镇一样,已经成为他们心中的神。从此以后,当地百姓为任小雪立了许多长生牌位,这是后话。

任小雪也不再废话,只见她朝众人一一看过去,然后闭上眼睛,随手一抛,绣球朝空中飞去,然后下落。众人都非常期待地看着绣球下落谁家。

“啊……”

大家都一阵喧哗,真是太让人意外了,绣球正朝不休和尚飞去,如果没有什么变故,不休和尚就会是今天的赢家。少林不休和尚要还俗娶媳妇了,大家能不惊讶。不休和尚在大家惊叫之中,嘴角轻笑,右手一挥,击打在绣球上,绣球马上改变了方向,朝右边的叶寒飞了过去。

啪,绣球落在了叶寒的脚下,叶寒只有苦笑,知道不休和尚在绣球上做了手脚,让绣球正好落在他的面前。

虽然叶寒与任小雪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一点也没有想过要娶任小雪,当然,并不是任小雪不美,也不是叶寒不喜欢她,只是他现在是一个没有家的浪子,也没有想过要安定的打算,根本不会停留在一个地方。

“恭喜,恭喜啊!叶大哥”,终于抱得美人归了。”花错第一个上前来道,其他人也纷纷上前祝贺。大家似乎对绣球落在叶寒脚下都没有意见,即使不休和尚有使巧的嫌疑。

叶寒千般不愿,任天景已经开始准备好一切,两天后,正式拜天地。

宴会过后,众人来到白云山庄的练武场,十人都在场,因为叶寒与水微寒要进行切磋。两人上场来,叶寒拔出剑道:“水兄,请。”

水微寒也不废话,伸手拔刀,人随刀走,一刀劈向了叶寒,叶寒剑走灵蛇,不与他硬接,疾风剑法,一招招使出。

霸刀诀,讲究的是霸气,舍我其谁的霸气,叶寒的剑是杀人之剑,没有任何多余的招式,快、准、狠。两人刀剑一相接,根本不似在切磋,而是在进行生死大战。

“疾风劲草。”

“天下唯我。”

 两人刀剑相交不到百下,两人终是在切磋,不是在生死决斗,一些杀招也是点道为止。叶寒的衣服留下了六处刀印,但都不是致命之处。水微寒衣上只有两处剑痕,却都是必死之处,一处是前胸口处,一处是后背。两人相拼一百招后停下手来。

“好,看来疯刀的疯要让给叶兄了。”水微寒收刀道。

“叶寒,叶寒,我应该叫叶疯才对”,花错接上话道。

叶寒收剑道:“我哪有疯和尚疯,为灭魔,先成魔,好大豪气。”

众人说说笑笑,各自归去。第二日,任天景再次宴请群雄。大家都难得放松,疯狂地大口喝着酒,大口吃着肉。

叶寒抱得了美人归,所以不停地有人来敬酒。叶寒也终于知道了不休和尚击飞绣球之前为什么笑了。原来任小雪私下了找了除叶寒之外的,告诉他们非叶寒不嫁。

任天景已经把消息宣布出去了,不可能反悔,才有了不休和尚击飞绣球的事情。叶寒感谢大家帮忙,一一敬酒,把所有人都灌倒了。

叶寒却是千杯不倒,所有人都倒下了,他还清醒着,不休和尚也不例外。本来少林和尚是不喝酒的,但是不休和尚是谁,可是疯和尚,又怎么会顾及,不但喝酒,而且喝得最猛,所以第一个倒下。

夜,星空满天,众人都沉醉过去,叶寒却无心睡眠。天地一定不能拜的,三十六计走为上。叶寒说干就干,开始行装,准备逃婚了。

叶寒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偷偷地从后门逃了出去,终于出来了。叶寒不再犹豫,选定了一个方向,逃也似的走了。

第二天,任天景准备让叶寒和任小雪拜天地,四处寻找却找不到新郎,任天景知道叶寒逃跑了,顿时大怒,同时发了两道追杀令。

既然敢不给白云山庄面子,敢逃婚?一道给官府,一道在江湖,抓住叶寒者赏一百两黄金。叶寒不知道他现在出名了,如此美人都可以抛弃,江湖人送给他一个外号“无情公子”。

新郎都不在了,喝喜酒的人也就喝不成了,其他人也连续离开了庆阳府。

任天景更生气的是任小雪第二天也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那里,今天早上还看见她的。她一个闺门不出的大小姐能去了那呢?

任小雪去了那里,没人知道。她知道叶寒出走后,心里就下了一个决心,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他,一生都拌在他身边,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她从来没出过门,只知道叶寒大致方向,走着走着迷失了方向。

叶寒一直朝西而去,因为他要前往天山,他要去找夺命剑客刘三清,还有帮助盘古苗寨少祭司问一句话。

任小雪不知道方向,只知道往前走。这些都不让她为难,最让她为难的是她还迷路了。

 夜幕降临了,夜总是给人害怕,因为它的黑暗掩盖住了一切罪恶,它是一切黑暗的发源地。任小雪从来没在一个野外过夜的经历,心中害怕可想而知。

正在任小雪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远处突然亮起了一盏灯,灯光似专门为任小雪而亮,为她指引着方向。任小雪一直走,朝走灯的方向,当她看到灯了,这里是一个山谷,夜里看不到全貌。

任小雪可以感觉到它的美丽,成千上片的花朵正在开放着,灯光在一名美少妇手中,她似在修剪着花朵。还没等任小雪说话,美妇已经先说了。

“如此深夜,一个女子又无技艺在身,是很危险的,山中随时都有虫狼觅食,你难到不怕死吗?”

任小雪对女子行礼道:“请问夫人怎么称呼,深夜打搅了,我只是迷了路,看见灯光跟到这里来的。”

女子抬起头来看了一眼任小雪道:“你就叫我怜花夫人吧!名字已经记不起了,你没回答我为什么晚上到这里来。”

任小雪低下头道:“夫人有没有看到一个男子从这里过去,他身上背着两把古剑,身无别物。”

“男子,我这里不会又男子到这里来,就算来了也成了花的肥料。”怜花夫人语气突然变得冷了起来。

“啊!你把他杀了”,任小雪惊叫道。

“看来你对他真的很关心,这里没有男子来,我不是说了吗?”

任小雪道:“你真的没杀他吗?”

怜花夫人道:“这里已经十年没人来了,你是十年里的第一位访客,进来坐吧!”

任小雪不敢相信,一个人在这里呆上十年,那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啊!怜花夫人似知道任小雪的想法。

“你一定在想,一个人怎么可以在这里呆上十年,你现在当然不行,当你对天下人都失去了信心,那时不要说十年,就是百年,你也呆得下去。”

任小雪还是不敢相信,就算再美的地方,一个人呆上十年,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他很好吗?值得你为他这样付出。”

任小雪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怜花夫人叹了一口气道:“你既然如此的看重他,就留在这里吧!我一定让你能留住他。”

叶寒一出庆阳府,江湖上就传开了,叶寒无情的抛弃貌美如花的任小雪,白云山庄庄主任天景生气叶寒的作为,一怒下让官府发下海捕公文,一定捉拿他回去,只是官府公文对江湖人士来说,根本不存在。

一夜之间叶寒成了人见人弃的浪子,背信弃义的小人,叶寒知道自己做这样的决定,会有怎样的后果,但是他不得不这样做,他不能误了任小雪的一生,每当想起娘亲,他更要走。

叶寒重入江湖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找天下第一庄的晦气,他要寻找他的父亲,可是茫茫人海,找一个人那有这么容易的。

叶寒心想一切只有到了天山找到夺命剑客刘三清就知道了。叶寒摸了摸身上的惊鸿剑,坚定地朝西而去。惊鸿剑重新归来,都是花错的功劳,花错费尽心力从大漠之中把惊鸿剑捡了回来,还给了他。

PS: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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