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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锋破浪本章字数:5074更新时间:2018-03-13 11:54:45

“贼若吃贼,越吃越肥——古人诚不欺我哉!”

  程洲现在的造型:戴了块头巾扎住头发,与平时浪荡气质稍有改变,学那古装武侠片,扯出几缕不羁的发丝,略可遮住脸面。他本意是想掩人耳目,却也自觉帅气非凡,倒是有点担心自己的美貌会引起路人注意,万一他们都跑来请教如何能像你一样拉轰,不就麻烦了么?以后啊,绝对不能再搞形式主义了——这干大事的人,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在回家的路上,程洲尽量做到不徐不疾,不让眼神与任何人交汇。目的是要做到传说中的“虽千万人,勿望疑”!他背上的包袱实在沉重,似在提醒他:今夜,收获颇丰!

  程洲思虑着:那蒙面人,自然是“鱼鳅儿”徐鳞了,‘四人团伙’只剩他一棵独苗,他当然知道这包间里的存金铁柜。程洲叶偶尔有两次被邀请进这包间歇息,也看到过这洛阳“孟记”商号制造的铁柜(保险箱)。说是铁柜,构件却也分别镀了铜来防锈,再外附一把大铜锁。整个铁柜重量惊人,需要六个人才勉强抬起;在这年代,可以算是万无一失。

那丁文虽然住在吴家大院,却毕竟是外人,与那些仆佣哪来信任?这包间却是他独有的一方小天地,每日厮混于此,账务往来频繁,于是买了孟记铁柜,就在这包间里保存账册金银。如果存放于吴家大院,需要每日两地转运票据、拆兑银钱,那必定纰漏百出,是极不方便的。

  铁柜的钥匙在丁文身上,一般人还真的撬不开这坚固大锁。可巧“鱼鳅儿”徐鳞就有一件家传的“精钢枪头”,枪头尖细强韧,加上徐鳞家传的金枪功夫,练就他的手法细腻沉稳,像是天生专克这大锁而来似的,这才被徐鳞开了锁柜。

  他那金色枪头,还附带钩镰,倒是匠心独具!等等·······金枪?钩镰?——徐鳞?

鱼鳅儿跟《水浒传》里面的‘金枪将’徐宁是什么关系?难道就是同一个人?两人所处的年代倒是差不多,此时“梁山贼寇”已近逐渐集结于梁山泊,声势并不大,离巅峰还早的很。

  关键是:可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徐宁这个人。施耐庵是明朝人,他写小说,只是根据一些传说模板,虚构出各个特色人物。《水浒传》中的徐宁,说不定是由眼前这个“金枪”徐鳞误传而塑造的形象。

  在那岳冬峰与徐鳞包间搏命之时,程洲正在酒楼屋顶潜伏——是的,又是传说中的屋顶!真正的高瞻远瞩、高屋建瓴、高高在上;占据制高点、掌握战略主动······只缺一把大狙了!

  待程洲看到鱼鳅儿徐鳞的出手,真是沉稳大气、极致简约,没有一点多余的花哨,甚至感觉徐鳞不想多浪费一丝力气,真是“深藏不露”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平日里,程洲从未见过徐鳞使枪;就算是掼跤,徐鳞也才上过寥寥数次跤场。而且徐鳞的战斗风格及其猥琐,就是各种不停的躲闪、游走;他体型精瘦,耐力奇佳,一般人真追不上他;最后,徐鳞能把你耗的因为气竭而认输。

  今夜看来,钩镰长枪才是徐鳞的‘杀手锏’。

宋代不准私人持枪——哈哈,是不准平民拿着长枪、弓箭这些进攻性武器到处晃荡。原则上,在家中也不能私藏,但要是没人举报官府也不理会你家里的事。

  不过历朝历代对私自持有盾牌、护甲的行为是绝不容忍的,必须严厉打击!因为你如果不想造反,是不会在家里搞“攻防兼备”的武装,这可是要损耗巨资的;你非要搞这个,你肯定就是反贼。

  所以,徐鳞只能拆了长枪的枪杆,把枪头藏在怀里随身携带。他与人比斗的时候,没有像使用短剑那样单手抓握金枪头,而依然是坚持双手持握着,是怕忘记真正的长枪战法,想要保持对长枪的感觉。

  程洲先前的估计严重失误。那徐鳞昨晚在程家院外守候,把手揣在怀里,就捏着这钩镰枪头。程洲大战丁文之后回家,不见了鱼鳅儿徐鳞,他还觉得算你徐鳞跑的快,不然我连你一块灭了······哈哈!现在看来,自己太乐观,太轻敌了——昨晚我与徐鳞互相没碰到,不是他徐鳞的幸运,而是我程洲的幸运啊!

  没想到、没想到,这个小小伊川县,却也是藏龙卧虎,有搞头!

  待岳冬峰追击徐鳞出去了,程洲就下到房间。他把带来的床单往地上一铺,将铁柜里的什么号票、账本、借据、金叶碎银、质押珠宝······一股脑全兜在床单里;哪有时间细看?裹扎稳当了,翻窗就走。

——

  基督教主体思想读本《旧约全书》之马太福音第三百七十一页第六行:欲伤害我的,必使我更强大!

  哈哈,程锋胡诌的,他是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无神论者,看《旧约全书》,那是小时候比着《山海经》《聊斋志异》之类的神怪小说当神话看。

那句话么,翻译一下,是这个意思,即:你丁文四人犯罪小集团,以卑鄙的阴谋迫害贫下中农有志少年,你们是绝不会有好下场的!可怜你身死财消,还倒贴装备;吾,却之不恭啦!哈哈哈哈哈·······

  顺利回到小院,他翻墙就要跳下——噢,不行!我自己布置的警报器?好悬,差点中了自己的计,真是“步步惊心”咧!这古代日子过的,暗无天日啊!每天殚精竭虑、处处设防,防了别人还得防自己······

程洲轻手轻脚下得院墙来,收拾好这些坛坛罐罐警报器;回到里屋,他把沉重的包袱往床底下一塞,顿时感觉身心俱疲,倒头便睡。

  ——

  “金柯楼”内,数个火把燃起,照的房间大亮。一时间,屋内屋外走廊人影绰绰:有惊醒的四五守夜酒楼伙计,有刚刚赶到的“金柯楼”二舅老爷一伙人,还有伊川县衙下属各杂役、弓手、班头、典书无数。

  岳冬峰的双手已被医治包扎。因为受伤,他也不客气了,坐着与县丞柯粱对聊。'捕头'并不是职务,只是民间俗称,他的级别是县辖属吏,并不是官!如果自称“下官”都是不严谨的——官的级别高,而且是科举出身上级委任的,可平调、可升官;而属吏,都是本地招聘的协理公人,一辈子就在本地折腾。有极少数突出的‘吏’,经过考试也能提拔成‘官’。

  “岳签押一心为公、劳心劳力,堪称公人表率!”代理县令柯粱今天倒是客气的夸赞起岳冬峰了。他直呼其职,没有再叫他‘捕头’这种降格的庶民俗称。

  岳冬峰也不敢托大,“属下职责所在,未敢懈怠。自吴家大火以后,甚觉不安,于是交班之后也未曾歇息,就来跤场附近查看。可巧,即逢贼子偷窃;只是吾技不如人,至贼人脱逃,不敢居功!”说完,叉手行礼。

他言语中委婉暗示前天柯粱在吴家大院的做派,你刚愎自用干扰我办案。岳冬峰倒是控制着没有挑明这间包间与丁文和吴家大院的关系——在官场上混,能不撕破脸就尽量不撕破脸。

  柯粱岂是蠢人?他赞许一笑,“岳签押太过自谦,你惊走贼人已是大功一件!这里十二个包间,存有许多财物;而酒楼营业也是账款、财货具足。你及时出现,只让贼子骚扰一处,业主何其幸甚?可矣可矣······”

  岳冬峰知道他想和稀泥,也不回嘴。

“酒楼掌柜何在?”柯粱喊道。那二舅老爷赶忙上前,“小人在此。”

  柯粱一指岳冬峰,“昨晚酒楼和众宾客大部财货得以保全,全赖岳签押搏命看护,你可要知恩图报。”

  二舅老爷心领神会,满脸赤诚:“父母官教训的是,草民感激涕零!岳签押实是恩公,我无以为报。以后岳签押和众兄弟但来金柯楼饮宴,永免酒水,随便喝!”

岳冬峰听着却难办了,这个优惠却不好推辞。这二舅老爷厉害的地方就是洞察人心,没有说只对岳冬峰一人优待,而是说对众兄弟都免费喝酒,你岳冬峰敢犯众怒拒绝我的拉拢?嘿嘿,不怕你不上贼船。

  岳冬峰环视一周,见众班头、弓手、杂役都眼巴巴的看着他,不由得嘴里一阵苦涩。他知道这“金柯楼”在此地是身份的象征,平日酒水奇贵;众兄弟当然想来免费喝酒看跤,还能近距离接触贵妇娇娘!这么好的机会,是岳冬峰搏命换来的,他只需即刻答谢,便可收获属下和同僚的拥戴,他若是此时严词拒绝·······简直不敢想象那尴尬场面!

岳冬峰突然觉得自己老了·······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且施一礼,“掌柜如此精诚相待,恭敬不如从命!我替众兄弟谢过了,众兄弟在不当值之日,自来消遣便是!”

  ——

  又是新的一天。

程洲睡个自然醒,正好姐姐敲门问他起床没有。程洲回道:“有劳姐姐,这白天却要你打水进房来给我洗漱,切不可让外人看到我在家走动。”姐姐点头,“哈,弟弟你如今倒是客气。”

  这宋人洗漱的路数········比想象中好嘛,竟然还有竹片夹猪鬃毛做的牙刷呢,沾上点青盐香草牙粉,唰的嘴里呱唧呱唧响。就是这牙粉的颗粒还是有点粗,弄得嘴里像含着面糊糊。

  牙刷的起源,是因为僧人侍奉佛祖要口气清新,所以宋代僧人发明了“牙香筹”。到了北宋中叶,刷牙的习惯已经走出寺院,普及到全社会。当时已经有真正的牙刷问世:用竹木做柄,在一头植上剪齐整的马尾。蘸上青盐和药材制成的牙粉,喝口清水,左刷刷,右刷刷,很有现代范儿。 宋朝甚至有专门开店只卖牙刷这一种商品,可见刷牙的普及已经深入人心。当时还有人用柳树枝剁碎,加水熬成黏稠的胶状物,用姜汁混合一下,搞出了牙膏······这个牙膏配方相当惊人,不仅能杀菌消毒,刷在嘴里还相当清洁舒适。

  宋朝以后,制作牙刷和牙膏的技术没有出现任何改进,相反还有倒退的趋势。蛮族进占中原以后,始终没有学会刷牙,相反还打压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到了明朝,刷牙和很多华夏传统一样断了传承。

明代,民众普遍的是用块状的青盐,像林黛玉那样饭后擦一擦牙,擦过以后把没用完的青盐放到窗台上,下回接着再擦,极其不卫生而且伤牙齿。

到之后华夏又一次覆灭,再次被蛮族统治,直至民国;中国人差不多已经完全忘了老祖宗曾经发明过牙刷和牙膏,只能全部从欧洲进口牙刷牙膏;搞得现在绝大部分中国人以为刷牙是由欧洲人发明的······所以说,宋朝被取代,绝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最大的历史悲剧!尽管宋代也并不完美。

  ——

  程洲这才开始正式体验宋代生活了噢,今天有空闲,好好观察一下·······

  洗脸没有毛巾,洗脸帕子是细麻布做的,稍有点硬。麻布面巾,头一两次刮擦在脸上还挺舒服;但如果用久了,细嫩的肌肤就会被磨成粗糙厚皮。没有清毛孔、去黑头的洗面奶·······程洲走一遍宋人一天流程,没有这、没有那、没有的东西太多了,这还是古典社会的巅峰宋朝呢,再往前,‘春秋’时期,过的那还叫日子?

在古代这种条件下,美人?不存在的!那时候认为的大美人,如果被现代人碰到,不呕吐就算好的了;就这一身味儿,那就相当刺激。所谓古装美人,那是古人在他们时代局限里所认定的;某些穿越小说主角跑到古代随便见一个女的就喜欢的不得了——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某些作者啊,稍微动动脑行不行?在现实生活憋坏了吧······

至于电视剧里面的古装美人——程锋被穿越之前可是职业演员,他知道要弄出那种效果,得高明的化妆师用现代技术花上两个半小时‘装修’才能做到。

  看着姐姐像巧克力一样深色的脸,“姐姐,你刚洗完脸?”

姐姐:“嗯,洗了,还用的香胰子呢,嘻嘻!白不白?”

  程洲·········“白——挺、挺白的!”

  程洲挠挠后脑勺:“姐姐,咱家多久沐浴一次?”

  “沐浴?哦,泡温汤是吧。以前隔几天想泡汤了,就去浴汤院,每人要收十文制钱。不过我这里只管得少许钱银,前天才买了‘寿材’,几乎无余了;弟弟你暂且忍耐吧········”姐姐很是愧疚的样子。

  “哈哈哈,姐姐不必如此。你不知我在跤场每赢一次就可得银五两吧?上次赢那黄河跤王,就可得银二十两。这些收益,我都全部存下了,今日交给你治办家用吧。”程洲递给姐姐大小银块共七十两。

程洲看着姐姐拿银子在手里······

  诶?不对,姐姐她抖啥?她、她又要晕、要倒了,要倒了·······程洲赶紧扶住·······

  唉,得给姐姐时间缓冲消化一下。七十两实实在在的银子,在她看来确是天大巨款;她做绣工,每天才赚得几文,就算活一百岁不吃不喝也存不下这么多啊!

  姐姐程淑当时却想到:这些沉重银子,是弟弟不知在跤场流下几升鲜血才换得,连命都丢了一次——天可怜见,弟弟总算失而复得!想来此中过往,更是心惊胆颤,程淑不由得嚎啕大哭起来········

  程洲:·······

唉,不该一次拿这么多钱出来。嗯,一次五两可能比较合适。只是这劳动人民也太辛苦了,每日苦痛挣扎,才得一点吃食糊口。那些衙内、士绅,看一场掼跤便下注三十两、五十两;这就是一般农家八口人一年衣食住行的用度啊!

宋代的贫富差距也是挺大的。不过还好,城市化正在缓和这个矛盾。宋朝常常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巅峰,就因为当时的城市化水平竟然高达22%,这大约相当于1980年的中国城市化水平。

许多世界主流学者甚至断定,宋代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最典型的特征是,宋代有大量的技术发明得到应用,工商业突飞猛进,城市经济比重奇高,大量人口脱离农业进入商业市镇求职。

大宋官方将城市中的城镇常住居民(即非农业人口)单独列为坊郭户,其余的就属于农村户口,相当于正式确立了城乡差别·······有没有感觉历史其实一直在重复?

程锋早都告诉你我们是生活在游戏中了。这很正常,游戏么,你打完一局,再开一局,会重置数据;但是基本架构是重复的,你当然会看到很多似曾相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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