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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阡陌红尘
作者:琉璃栾华本章字数:3650更新时间:2022-01-08 12:04:36

第四十一章 阡陌红尘

程澈周末基本在家,即使有工作也带回来。

这是从明徵生病时她就形成的习惯,每个周末陪明徵在家。

明徵站在卧室门口,手里拿着一杯程澈放在他床头的蜂蜜柚子茶,他怔怔地看着在厨房里烧饭程澈的背影。

程澈纤瘦的身子被宽大的条纹围裙裹着,手里拿着一个长柄木勺,在慢慢搅动着锅里熬着的粥。

六年了,明徵见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但他依然觉得如梦一般恍惚。

从她匆匆赶来推门而入的那一刻,她就是自己生活中的所有信心。

当他觉得沼泽马上就要没过头顶的时候,她来了,用尽所有力气把他拽出来,然后帮他洗尽污浊,一点一点烘干已经呛进去几乎要令他窒息的泥水,然后再用温暖的现实帮他忘掉那沉沦于沼泽的噩梦。

她是所有。

明徵看不到程澈的表情,但是能感受到她的安宁,她是做过很大的牺牲才有这样安宁的、满足的背影。

明徵知道的。

但他也是自私的。他宁愿相信眼前的场景就是他和程澈之间的所有真相,没有别的,只有眼前。

餐桌上的手机响了,程澈关小火然后拿起手机走到落地窗前,是工作电话。

程澈虽简明扼要做了处理,但挂了电话之后微微皱眉,然后用手指轻轻揉了揉太阳穴。

明徵的心也皱了一下。

此时程澈回过头看到了明徵,她微微一笑,“你醒啦?觉得好些了吗?睡了一下午,饿坏了吧?”

明徵不说话,只是怔怔地望着程澈。

程澈款款走过来,伸手拿过明徵手里的杯子,踮起脚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笑着说:“太好了,已经退烧了,来,咱们吃饭吧。”

说着她拉着明徵走向餐桌,明徵也任由着程澈像拉着一个孩子一样拉着自己。

桌上是精致清淡的家常菜,摆着两付碗筷,他的和她的。

是家的感觉。是她给他家的感觉。

他沉迷于这样的感觉。

程澈工作很多,但她没有请保姆,家里打扫布置,都是她一个人来打理。

虽然应酬很多,但是只要有空就会回家为明徵烧饭。

她陪他说话,找好电影陪他一起看,为他熬蜂蜜柚子茶,做点心磨咖啡,学着做他最爱吃的蟹粉包,她甚至将小花园种满了郁郁葱葱的花草,亲自浇水除草修剪......

她大概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最好的妻子了。

想到“妻子”,明徵定定地望着程澈帮他盛粥的背影,眼里居然有了泪水。

程澈办公室的门咚咚咚响起。

“请进。”

原来是刚代表程澈参加市里慈善拍卖会回到公司的乔经理。

此次的爱心活动是市慈善总会发起的,通过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家捐赠或通过竞拍艺术品所筹得的善款,将悉数用于偏远山区校园和图书馆建设。

“程总,这是我竞拍的一幅画,按照市场价格估算,应该在15万元左右,由于画家是本市人,也想为家乡做点贡献,所以起拍价格没有定的太高,目的是让参加竞拍的爱心企业也能低价购得名画,这件作品最终我们以5万元拍到。”乔经理说着打开画的包装。

程澈注视着画纸上满目盛开的马蹄莲,嘴角有了几分笑意,“你是怎么想到要拍这幅画的?”

乔经理回答:“我见过几次您的办公室的花瓶里插着马蹄莲,想必您对它也是有几分喜欢的,还有马蹄莲象征着圣洁,博爱,与这次的慈善拍卖主题也相吻合。所以我就自作主张了。”

程澈满意地点点头,“谢谢你乔经理,你拍了一幅好画。”

乔经理有些受宠若惊,“您太客气了程总,您交给我的工作,我一定是尽力去完成的。需要我替您把画挂起来吗?”

“好的,谢谢。”

程澈用的是明徵妈妈当时用过的办公室,虽富丽大气,但终究有些过于刻板,墙上的马蹄莲给这间办公室带来了不少活力与生机。

程澈有时在工作空隙会盯着这幅画出神,这幅画从未见过,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与其说它是一幅油画,程澈感觉它更像一个故事。

“那天居然忘了问乔经理画家的名字了。”程澈站在画前自言自语。

正巧被送咖啡进来的苏珊听到,苏珊放下咖啡走到画前,也细细端详起来,“奇怪,这画家据说很有名气,怎么连署名也没有呢?”

程澈指指画右下角一朵马蹄莲的花蕊说:“不是没有署名,很多画家都把签名和自己的画融为一体,法国画家德拉克洛瓦的作品《自由引导人民》的签名就是在一块不起眼的木头上。你看,这个花蕊像字母N,这应该就是画家的签名了。”

苏珊又仔细看了看,“确实是,这个画家应该是很低调的一个人吧,有的画家恨不得签名显眼到让别人在三米开外就认得出是自己的大作。”

程澈笑而不语,只是轻轻抚摸了一下画框。

顿了顿,程澈对苏珊说:“对了,苏珊,帮我订一家西餐厅,明晚,三人位。”

“好的,程总。”

在明徵和程澈到达机场的时候,看到了推着行李车的芝贝,芝贝娇小玲珑,扎着丸子头,穿着牛仔上衣粉色蓬蓬裙,一双晶晶亮的眼睛忽闪忽闪正在左顾右盼,有趣的是她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

突然,芝贝在人群中看到明徵,飞快地跑过来,“明徵哥,我好想你呀!”

明徵笑着解开缠在自己脖子上芝贝的手臂,“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还未开口,芝贝就自来熟地拥抱程澈,“这是嫂子吧,好漂漂的嫂子,我是芝贝,是明徵哥的妹妹,小时候他的跟屁虫!”

说着就亲昵地挽住程澈的胳膊,边走边说东说西,把明徵一个人丢在后面可怜巴巴地拉着芝贝的三个超大行李箱。

一路上芝贝像一只刚学会说话的小鸟一样说个不停,从机场到饭店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芝贝已经基本事无巨细地讲清楚了她在国外这些年的生活,包括交了几个外国男朋友,哪个男朋友是怎样怎样的。

程澈的性格虽有些慢热,但也被芝贝的热情所感染。

其实在去机场的路上,明徵已经大概和程澈说了芝贝的情况。

芝贝的父母和明徵的妈妈是几十年的合作伙伴和老朋友,在十年前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七年前明徵妈妈去世,芝贝还在英国上学,所以父母没有告诉她这个消息。

这次回来芝贝也是处理一下国内老家的两套房子,然后就回加拿大,大概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

明徵将车停在西餐厅门口,芝贝探出头看看酒店招牌,嘟着嘴巴有些不乐意地说:“嫂子,我不想吃西餐。”

程澈想着芝贝在国外生活,怕她一时间吃不惯中餐,所以先叫苏珊订了比较好的西餐厅,准备以后再问询她的饮食习惯。

“没关系啊,你想吃什么,咱们换一家就好啦。抱歉啊芝贝,我应该提前问一下你的。”程澈有些歉意地说。

芝贝的性格真是晴一阵雨一阵,刚刚还撅着小嘴,马上就喜笑颜开,“明徵哥,你知道我想吃什么。”

明徵有些不解,“你没跟我说过啊。”

“哎呀,就是咱们小时候你常带我去的那家啊!”

明徵有些尴尬地看了看程澈,“那地太远了,而且不知道那家还开不开,今天不早了,改天再去吧。”

芝贝乖乖地“嗯”了一声,表示服从安排。

吃完饭程澈邀请芝贝去家里住,芝贝机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我才不要当人家恩爱夫妻的电灯泡呢,我已经在网上订好酒店啦。”

芝贝坚持,程澈和明徵也只能按照她的意思,帮她把行李提到酒店,并嘱咐她注意安全。

芝贝这个还是孩子一样大大咧咧的性格,让她去处理老房子的事,程澈和明徵都有点不放心,决定和她一起去。

跟买家的谈话几乎是明徵一手代劳的,芝贝只顾着带着程澈楼上楼下的转,给程澈讲她小时候的事。

她像一只小喜鹊一样叽叽喳喳,不烦人反而很可爱。她指着额头上的一道小疤然后告诉程澈,这是从楼梯上摔下来磕的。

程澈问她怎么会从楼梯上摔下来,芝贝交叉双臂气呼呼地说:“还不是因为你老公,绊了我一下!”

明徵赶忙辩解,“我又不是故意的。”

芝贝小嘴不饶人,“幸亏你不是故意的,你要是故意的,看我不变成一块强力泡泡糖,黏你身上,赶不走也扒拉不下来,烦死你!”

没有什么要带走的,只有仓库里面的一箱东西要寄到加拿大,明徵搬到了汽车后备箱。一切都办妥了,准备签合同了,芝贝看也没看就大笔一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房子的事情处理了,芝贝在国内也没啥事情要办了,只等两周后飞往加拿大的飞机了,她整天不是明徵的工作室晃晃,就是程澈的公司走走。

程澈觉得还有两周才走,让芝贝一直住酒店也不合适,就再一次和明徵商量让芝贝来家里住,这样自己也能亲自烧几顿菜给她吃。

这次芝贝没有拒绝,当她拉着自己的一个小皮箱跟在明徵后面走进程澈和明徵的家的时候,换了鞋就开始四处打量,边打量边赞叹,“明徵哥,你哪辈子修的福气娶了这么好的嫂子啊,连花园都打理得这么好,而且我见过程澈嫂子在公司的样子,那叫一个挥斥方遒,女中豪杰。”

程澈笑着阻止了她本就不多的成语词汇,“好啦,赶紧洗洗手来吃饭吧。”

芝贝吃得很开心,频频和程澈明徵干杯,直到说话有点秃噜了,明徵拿走她的酒杯不准她再喝了。

芝贝一只手撑着脑袋,眼神有些醉酒后的迷离,食指放在唇边,压低声音对程澈说:“嫂子,你真是世间稀有,年轻的时候我明徵哥得和多少人反目成仇才能抱得美人归啊?给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吧。”

程澈和明徵都一愣,漫长的婚姻犹如一波平静的湖面,现在有人突然掷了一颗石子。

这颗石子令明徵和程澈都不安,仿佛命运突然开口,逼迫他们反思真相,足以毁掉一切的真相。

芝贝问完就趴桌上半睡半醒了,她喝得确实有点多了。程澈和明徵架着她的胳膊把她弄到卧室,帮她脱了鞋,盖好被子。

关好门轻轻退出来的两人,突然就有点说不清的尴尬,芝贝问题问完了,答案却悬在半空。

两人都找到了各自的劣质话题解放了自己也解放了对方,“我去洗碗,你忙一天了,早点休息吧。”

“不用了,我帮你一并收拾好吧。”

“对了,我下周可能得出差。”

“去哪,我提前帮你查好那边的天气和温度。”

“谢谢啦。你的天气预报一向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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